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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必备:对外投资合作指南-乌兹别克斯坦(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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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必备:对外投资合作指南-乌兹别克斯坦(2023年版)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乌兹别克斯坦 (2023年版)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前言 2023年,商务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实力、信誉好、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稳妥有序地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扎实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当前,百年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政治、经济、法律、安全、舆情、经营风险叠加,对外投资合作发展面临的形势依旧错综复杂。在此形势下,我国着力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绿色发展、数字经济和蓝色经济投资合作,实现对外投资合作平稳发展。2023年,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301亿美元,同比增长11.4%,连续11年稳居世界前三; 对外投资存量2.8万亿美元,遍布全球190多个国家(地区),连续6年保持世界前三。 2023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609.1亿美元,同比增长3.8%;81家企业 入围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蝉联榜首。境外中资企业合理有效利用境外市场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竞争,助力东道国(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全球经济复苏注入活力。 为进一步帮助中国企业了解和熟悉东道国(地区)营商环境,合规有序地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和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等编写了2023年版《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东道国(地区)宏观经济形势、法律法规、经贸政策、营商环境等信息,重点关注数字经济、绿色发展、蓝色经济有关内容。 希望2023年版《指南》继续为走出去中国企业提供针对性帮助,也欢迎社会各界批评指正,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立足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培育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持续创新《指南》编制工作,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信息服务,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迈入新阶段。 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编制办公室 2024年4月 参赞的话 乌兹别克斯坦地处中亚腹地,与中亚其他四国和阿富汗接壤,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古迹众多,是古丝绸之路的关键枢纽、多种文化交汇之地,也是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乌政局稳定,社会安定有序,法律法规健全,为其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当地自然资源丰富,盛产的“四金”——黄金、“白金”(棉花)、“乌金”(石油)、“蓝金”(天然气)是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首都塔什干市人口300万,是中亚最大城市。2017年以来,乌新一届政府在米尔济约耶夫总统带领下励精图治,不断深化国内改 革、积极对外开放,大力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市场活力不断迸发,发展潜力持续释放,近5年来,乌年均GDP涨幅5.5%,是中亚经济增长较快的国家之一。2023年9月,乌政府发布“乌兹别克斯坦—2030”战略,对2022-2026年发展战略更新细化,规划未来7年乌国家发展改革目标举措。该战略涵盖建立高标准教育、医疗和社保体系,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化国家,维护国家和平与安全五大方面100条具体举措,提出到2030年要将GDP翻一番,达到1600亿美元。“乌兹别克斯坦— 2030”战略作为米尔济约耶夫总统新任期执政纲领,细化各领域改革任务并明确实施路径,标志着新乌兹别克斯坦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中乌建交30多年来,两国政治互信不断深化,战略协调全面推进,经贸合作硕果累累。中国已成为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和主要投资来源国。据乌方统计,中国对乌兹别克斯坦累计投融资超过110多亿美元,截至2023年11月1日,在乌中资企业2028家,合作领域涵盖油气、化工、纺织、电力、煤炭、建材、农业、水利、金融、物流、汽车制造、工业园区和国际工程承包等广泛领域。中乌市场规模和资源禀赋优势各异,发展前景广阔,产业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 中资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市场深耕细作、实现互利共赢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在此,建议广大中资企业来乌前做好基础性调研,深入研究乌兹别克斯坦投资环境,详细了解当地市场特点、风土人情和民族习俗,做好风险评估,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操作,合规经营;在与乌方合作时做到文来文往,在商谈合同文本时要仔细推敲,做到每项每条表达准确,责任分明,并在合作时严格执行既定合同,切勿听信、轻信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口头承诺。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处诚挚欢迎广大中资企业来乌开展经贸合作,并竭 诚为大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我们愿与广大中资企业一道,共同推进中乌经贸务实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2023年12月 目录 导言1 1.国家概况2 1.1发展简史2 1.2自然环境2 1.2.1地理位置2 1.2.2自然资源2 1.2.3气候条件3 1.3人口和行政区划3 1.3.1人口分布3 1.3.2行政区划4 1.4政治环境4 1.4.1政治制度4 1.4.2主要党派6 1.4.3政府机构7 1.5社会文化7 1.5.1民族7 1.5.2语言8 1.5.3宗教和习俗8 1.5.4科教和医疗8 1.5.5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9 1.5.6主要媒体10 1.5.7社会治安10 1.5.8节假日11 2.经济概况12 2.1宏观经济12 2.2重点/特色产业13 2.3基础设施14 2.3.1公路14 2.3.2铁路14 2.3.3空运14 2.3.4水运15 2.3.5通信15 2.3.6电力16 2.4物价水平16 2.5发展规划17 3.经贸合作19 3.1经贸协定19 3.2对外贸易19 3.3吸收外资19 3.4外国援助20 3.5中乌经贸21 3.5.1双边协定21 3.5.2双边贸易21 3.5.3中国对乌投资22 3.5.4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23 3.5.5境外园区23 4.投资环境24 4.1投资吸引力24 4.2金融环境25 4.2.1当地货币25 4.2.2外汇管理25 4.2.3银行和保险公司26 4.2.4融资渠道27 4.2.5信用卡使用27 4.3证券市场27 4.4要素成本28 4.4.1水、电、气、油价格28 4.4.2劳动力工薪及供需28 4.4.3房屋价格28 4.4.4建筑成本29 5.法规政策30 5.1贸易法规和政策30 5.1.1贸易主管部门30 5.1.2贸易法规30 5.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30 5.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32 5.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33 5.2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34 5.2.1投资主管部门35 5.2.2外资法规35 5.2.3外资优惠政策35 5.2.4外资行业的规定36 5.2.5投资方式的规定38 5.2.6安全审查的规定38 5.2.7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39 5.3企业税收40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40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40 5.4特殊经济区域规定43 5.4.1经济特区法规43 5.4.2经济特区介绍44 5.4.3重点行政区域及相关法律法规45 5.5劳动就业法规46 5.5.1劳工(动)法核心内容46 5.5.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47 5.6外国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48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48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49 5.7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49 5.8环境保护法规50 5.8.1环保管理部门50 5.8.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51 5.8.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51 5.8.4环境影响评估法规53 5.9反对商业贿赂规定53 5.10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54 5.10.1许可制度54 5.10.2禁止领域56 5.10.3招标方式56 5.10.4验收规定56 5.11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57 5.11.1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57 5.11.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58 5.12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使用的法律58 6.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61 6.1数字基础设施情况61 6.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61 6.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62 6.4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62 6.5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开展数字经济投资合作情况63 7.绿色经济发展情况及相关规定65 7.1绿色经济发展情况65 7.2绿色经济发展规划65 7.3绿色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66 7.4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开展绿色经济投资合作情况66 8.中资企业在乌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措施68 8.1主要风险68 8.2防范风险措施68 附录1在乌兹别克斯坦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71 附录1.1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71 附录1.1.1设立企业的形式71 附录1.1.2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71 附录1.1.3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71 附录1.2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72 附录1.2.1获取信息72 附录1.2.2招标投标73 附录1.2.3政府采购73 附录1.2.4许可手续73 附录1.3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74 附录1.3.1申请专利74 附录1.3.2注册商标75 附录1.4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报税的相关手续75 附录1.4.1报税时间75 附录1.4.2报税渠道76 附录1.4.3报税手续76 附录1.4.4报税资料76 附录1.5工作准证办理76 附录1.5.1主管部门76 附录1.5.2工作许可制度76 附录1.5.3申请程序77 附录1.5.4提供资料77 附录2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一览表78 附录3乌兹别克斯坦主要中资企业一览表80 附录4能够给中资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83 附录4.1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处83 附录4.2乌兹别克斯坦中资企业商会83 附录4.3乌兹别克斯坦驻中国大使馆83 附录4.4乌兹别克斯坦投资服务机构83 后记85 导言 在你准备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TheRepublicofUzbekistan,以下简称“乌兹别克斯坦”或“乌”)开展投资合作之前,需要了解乌兹别克斯坦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当地关于对外经贸合作的法律法规、开展投资合作时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与当地政府、居民、媒体和执法部门打交道。《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系列丛书之《乌兹别克斯坦》将提供基本的信息,成为你了解乌兹别克斯坦的向导。 1.国家概况 1.1发展简史 “乌兹别克斯坦”是乌语“自己统治自己”“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即“独立”之意。公元9-11世纪,乌兹别克斯坦民族形成。13世纪被蒙古人征服。14世纪中叶,阿米尔·帖木儿建立以撒马尔罕为首都的庞大帝国。16-18世纪,建立布哈拉汗国、希瓦汗国和浩罕国。19世纪60-70年代,部分领土(现撒马尔罕州和费尔干纳州)并入俄罗斯。1917-1918年建立苏维埃政权,1924年10月成立乌兹别克斯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并加入苏联,成为原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之一。苏联解体后于1991年8月31日宣布独立。1991年9月1日起正式脱离苏联,改国名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并将这一天定为国家独立日。 乌兹别克斯坦是联合国、欧安组织、独联体、上海合作组织、伊斯兰合作组织、不结盟运动、中亚合作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区域组织正式成员,是世界贸易组织和欧亚经济联盟观察员,以及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成员。 1.2自然环境 1.2.1地理位置 乌兹别克斯坦是位于中亚腹地的“双内陆国”,其自身和周边五个邻国均无出海口。北部和东北与哈萨克斯坦接壤,东部、东南部与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相连,西与土库曼斯坦毗邻,南部与阿富汗接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