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 植德金融月报 —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海口|香港 Beijing|Shanghai|Shenzhen|Wuhan|Haikou|HongKong 目录 1监管动态4 1.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4 1.2中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业务规则》5 1.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6 1.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7 1.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8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9 2行业资讯10 2.12023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发布,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10 2.2信托异地部门监管新规出台11 2.3信托公司判赔案件数量增多,适当性义务履行需谨慎13 2.4多家信托公司完成定增14 2.5服务信托、慈善信托积极创新潮15 2.6家族信托迎来爆发式增长16 2.7信托公司整改互联网合作贷款17 2.8标品定增信托业务受到业内追捧18 2.9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查询,不良资产行业迎来三大利好19 2.10落实银保监会62号文,全国首批不良资产结构化批转项目落地20 2.11浙江高院发布《2022年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21 3植德金融法律与实务研究22 3.1资产管理业务禁区之“结构化发债”22 3.2QFLP外汇改革向多地扩围,改革改了什么?22 4司法判例与分析23 4.1裁判规则23 4.2案情介绍23 4.3裁判结果26 4.4法院观点26 4.5植德解析27 4.6裁判文书30 1监管动态 1.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 2023年4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 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在支持经济恢复、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发文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银保监办发〔2023〕42号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0日 施行日期:2023年4月20日效力层级:部门工作文件 主要内容: 《通知》从总体要求,加强服务对接、精准支持重点领域小微市场主体,优化供给结构、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量,发掘服务优势、增强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完善业务模式、拓展小微企业保险保障渠道,加强规范管理,搭建服务平台六个方面分十八条明确相应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并对金融机构如何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出要求。 要点提示: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市场主体走访和服务对接力度,支持困难行业恢复、助力扩内需稳就业,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助力改善民生,优化小微企业信贷结构,完善小微企业服务定价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落实落细监管评价要求,提升大中型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策性资金服务小微企业优势,构建保 险公司服务小微企业机制,丰富小微企业保险产品服务供给,规范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管理,畅通基层诉求回应渠道,加强协同联动。 1.2中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业务规则》 为持续推动银行间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工作机制,中国银行间市场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业务规则》。 发文机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文字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23〕8号发布日期:2023年4月14日 施行日期:2023年4月14日效力层级:行业规定 主要内容: 《规则》共24条,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的存续期工作提出了规范要求,明确存续期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本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开展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维护、债务管理与兑付、风险及违约处置等相关工作。 要点提示: 《规则》规定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存续期工作内容,其中发行人存续期工作内容包括:依法合规地使用和管理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等投资者保护机制,配合交易商协会、基础设施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等开展存续期工作,其他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存续期工 作;存续期管理机构存续期工作内容包括:提示发行人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存续期应尽义务,协助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债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协助发行人维护投资者关系,协助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基础设施机构、交易商协会等沟通联系。其他与发行人存续期工作相关的专业服务;受托管理人存续期工作内容包括:管理及处置担保物,代表持有人参与债务重组,代表持有人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代表持有人参与破产程序,受托协议中约定的其他职责。 1.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颁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银保监办发〔2023〕35号 发布日期:2023年4月6日 施行日期:2023年4月6日效力层级:部门工作文件 主要内容: 《通知》共十五条,围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任务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从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质效、强化监管引领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五项工作要求。 要点提示: 《通知》指出银行保险业聚焦农业强国建设重点领域,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入乡村产业振兴、创新支持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改善新市民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业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三农”金融风险管理;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业提升“三农”领域保险服务质效,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升农民人身险保障水平、改进涉农保险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业强化监管引领,稳定加大涉农信贷投入、保持脱贫地区金融供给持续增长、做好监测考核工作、优化涉农金融发展环境。 1.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自律规则体系,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日期:2023年4月28日 效力层级:行业规定 主要内容: 《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共32条,分别为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展业要求、禁止通道业务、募集及存续门槛、特殊投向适当性匹配要求、规范申赎管理、锁定期安排、投资范围、明确投资比例、规范分级基金、组合投资、禁止多层嵌套、总杠杆要求、上市公司股票投资要求、债券投资、衍生品交易、跨境投资要求、私募量化基金、业绩报酬、预警线与止损线、巨额赎回、私募 基金托管人、防范利益输送、压力测试、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报送要求、风险准备金、投资顾问业务、自律管理、释义、实施时间。 要点提示: 《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募集方面,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及存续期及基金资产净值门槛,强调投资范围与投资者适当性匹配要求,规范申赎管理等。二是投资方面,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提出以组合投资为核心的基本投资管理要求,禁止多层嵌套等。三是运作管理方面,要求加强流动性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及信息报送要求等。 1.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工作安排,国资委制定《通知》就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有关事项做出明确指示。 发文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国资厅发监责〔2023〕10号 发布日期:2023年4月施行日期:2023年4月效力层级:部门工作文件 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2023年度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其中重点任务包括: 加强保障夯基础,健全完善权威高效追责体系,要求各中央企业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与国企改革政策文件再对标对表,持续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健全用好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加强震慑筑防线,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作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抓牢抓实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切实筑牢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加强联动聚合力,发挥监督管理协同综合效能,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加强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内部审计、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协同贯通,充分发挥责任追究震慑遏制作用,坚决防止问题“空转”和屡查屡犯,提升联防联治效果。 加强整改促提升,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注重发挥责任追究促整改、促提升正向作用,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提升管理贯通起来,从制度机制上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加强手段畅通道,持续做实监督追责信息化工作,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注重发挥信息化对责任追究工作的支撑作用,建好用好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并以信息系统为依托贯通报告渠道。 加强力量增能力,不断提升责任追究队伍素质,要求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责任追究队伍建设,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监督队伍。 为完成各项重点任务,《通知》提出各中央企业需在加强组织实施、强化沟通报告、深入指导交流等方面提供相应的组织保障。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商品房已售逾期难交付引发的相关纠纷案件中涉及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经研究作出批复。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23〕1号发布日期:2023年4月20日 施行日期:2023年4月20日效力层级:司法解释 主要内容: 《批复》明确规定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的,可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其仅支付了部分价款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适用前述规定;若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商品房消费者可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行业资讯 2.12023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发布,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2023年4月,人民银行分别发布2023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对货币增长率、存款增长率、外汇储备、社会融资规模等数据进行披露。 坚持稳健的货币市场和金融市场 根据报告显示,中国货币政策基于国内宏观经济和物价形势进行调节,以保持货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基本稳定。这种稳健的货币政策预计将继续实施,以确保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利率保持适宜水平,并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来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保持总量适度、节奏平稳的方式,创造有利的货币环境,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实体经济服务,并促进经济增长动力的增强。 信贷结构持续优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