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行人概况: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欣兴工具)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超过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 发行上市资格:欣兴工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包括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业务完整性、独立性、行业合规性等。
- 设立与股权:欣兴工具由前身欣兴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程序合法,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实际控制人为朱冬伟、姚红飞、朱红梅、朱虎林、郁其娟,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 业务与经营:欣兴工具主营业务为孔加工刀具中钻削刀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区域设有全资子公司EVERN PTE. LTD.,实际未开展经营业务。
-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欣兴工具报告期内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已制定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并履行相关程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 主要财产与债权债务:欣兴工具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无重大侵权之债。
- 重大资产变化与收购兼并:欣兴工具设立至今未进行公司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的行为。未来一年内无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剥离、收购或出售的计划。
- 公司治理:欣兴工具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治理规范。
- 税务与合规:欣兴工具依法纳税,享受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受到税务领域的重大行政处罚。
- 环境保护与产品质量:报告期内,欣兴工具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未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 诉讼与仲裁: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欣兴工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此类情况。
- 期间内重大事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内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包括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主要财产、债权债务、公司治理、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确认不存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