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回顾
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一揽子化债”方案,标志着新一轮化债周期的开始。中央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35号文、47号文等系列文件,对12个重点省份实施差异化管理,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支持债务化解,另一方面对新增融资及政府项目投资进行严格管控。重点省份经济财政实力较弱但债务率较高,为“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99号文”明确了重点省份退出路径,要求满足隐性债务率和金融债务/GDP等定量指标,并具备化债能力。
二、化债支持及成效
-
中央层面
中央通过批准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特殊新增专项债等方式支持化债,2023年10月重启特殊再融资债发行,2024年11月推出“6+4+2”增量化债措施,预计到2028年地方需消化隐性债务从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截至2025年末,重点省份累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1.25万亿元(占比56.71%),特殊新增专项债0.75万亿元(占比29.25%),特殊再融资债置换存量隐性债务4万亿元中,重点省份发行额1.39万亿元(占比34.80%)。
-
地方层面
省级政府通过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推进平台清理改革、加强债务监管等方式化债。重点省份中,吉林、内蒙古、重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速均超20%,2024年重庆和吉林该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分别达29.34%和23.26%。2023年8月至2025年末,重点省份退平台256家,其中贵州退平台73家(2025年达69家),辽宁、内蒙古退平台数量居前列。部分省份化债成效显著,内蒙古已退出重点省份,宁夏、吉林隐性债务和平台数量压降幅度较大,天津清理撤并融资平台75家,广西推动70家平台隐性债务“清零”。
-
平台层面
全国城投债净融资额从2023年的1.4万亿元降至2025年的-2374.38亿元,城投有息债务增速大幅放缓。重点省份除云南、广西、吉林外均呈净偿还状态,贵州累计净偿还885.46亿元,天津、重庆2024-2025年累计净偿还分别为823.38亿元和608.81亿元。截至2025年末,重点省份城投债余额1.65万亿元(占全国11.04%),主要集中于重庆、天津、广西、云南、贵州,其中重庆、天津、云南、广西2026年城投债到期规模较大。城投有息债务方面,广西、重庆、云南、贵州、天津居前列,吉林2024年增速略高于全国,辽宁、内蒙古、黑龙江、青海、贵州、重庆城投有息债务有所下降。
-
“退重点”指标测算
截至2024年末,全国隐性债务10.5万亿元,测算显示天津、贵州、云南、辽宁、重庆隐性债务规模较大,隐性债务率高于多数非重点省份。金融债务(以城投有息债务近似替代)与GDP比方面,内蒙古低于10%,黑龙江、辽宁、青海、宁夏较低,天津、贵州、广西超过60%。广义债务率方面,除天津大幅降低外,其余省份有所上升,但政府债务占广义债务比重持续上升,2024年末均超40%,其中内蒙古、青海、黑龙江、辽宁、宁夏超65%。
三、总结
“一揽子化债”以来,重点省份获得中央政策支持及特殊债券额度,地方政府通过盘活资产、退平台、改革转型等方式积极化债。内蒙古已退出重点省份,宁夏、吉林化债成效显著;重庆盘活资产力度大但城投平台数量及债务余额仍较高,退出仍需时日;贵州、天津、云南特殊债发行规模居前列,城投债净偿还规模突出但区域债务风险化解压力较大;天津债务率压降尚需时间。从广义债务结构看,地方债务承债主体逐步转向政府,偿债保障程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