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投资政策有保有压,主要聚焦“控增量、补缺口、保重点”三个维度。对于“化解存量”,国家及地方政府已经陆续出台包括六种化债措施、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高成本债务置换低成本债务、降低利息负担等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严控增量”,则大多侧重于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强化问责机制等方式。2023年“47号文”的出台直指高风险省份政府投资项目,立足于从源头遏制新增,要求12个重点省份在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上述省份的政府投资将受到明显制约,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受限。2024年出台的“14号文”将12个重点省份的化债政策拓展至其他19个省份自主选报的地市(需要债务负担重、化债难度高,且需获批),若一旦上报获批,在获得化债政策支持的同时可能也将面临投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