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募基金市场新规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和深圳证监局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建设产业金融中心行动方案(2025-2026年)》,聚焦“20+8”产业,强化长期资本支持新质生产力,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完善科技企业融资机制,支持“硬科技”上市并购,推动债券工具创新与科技金融生态建设。
- 国务院国资委等七部门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从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七方面提出15条举措,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 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从严监管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缓慢;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做好与独董制度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的衔接调整。
-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投资者保护、市场参与人规范、司法行政协同及组织实施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23条意见。
- 中国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提高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监管的包容度,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明确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锁定期要以及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
-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聚焦基金设立、管理、退出等全流程规范,承接国办1号文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明确基金类型、审批权限、管理人要求、退出机制及费用管理,并细化职责分工,强化监管与风险防控。
二、基金业协会及其他市场动态
- 基金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研讨推动资产证券化(ABS)业务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多层次REITs市场建设等方面。
- 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补短板、强主业、促创新、强监管,全面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构建新时代党建新格局。
- 基金业协会召开私募股权及并购投资基金委员会工作会议,研讨政策利好提振行业信心,投资活跃,并就募资难、退出不畅等问题建言献策。
- 深圳证监局发布2025年第3期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披露辖区内部分私募机构存在的五类典型违规问题,并提出明确监管要求。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系统部署。
三、私募基金涉诉情况及处罚案例
- 基金业协会处罚案例,对多家私募基金公司进行纪律处分,涉及违法违规情形包括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资金、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未适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尽谨慎勤勉义务、非专业化运营、未真实、准确、完整提供检查所需材料等。
- 中国证监会与地方证监局处罚案例,对中国证监会、北京律师事务所、吴、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广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监管措施等行政处罚措施。
- 基金涉诉案例分析,以董某与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某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为例,探讨私募基金管理人销售适当性义务的边界、勤勉尽责的司法认定标准以及托管人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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