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究了南亚地区婚姻对女性劳动力参与率的影响,发现婚姻本身即使在没有生育的情况下也可能独立减少就业机会,即存在“婚姻惩罚”。研究发现,在结婚之前甚至在生育孩子之前,南亚女性的劳动参与率降低了12个百分点(百分点),其中75%的惩罚是由结婚本身引起的,而不是由抚养孩子带来的负担带来的。与机会成本和社会规范的中心作用一致,教育水平较高且性别观念不那么保守的群体,其婚姻惩罚较小。具体而言,受过教育的女性面临的婚姻惩罚要小得多,尤其是高等教育程度的女性,教育背景消除了几乎一半的基本婚姻惩罚。此外,本文还发现,生活在更为开放性别规范家庭中的女性遭受的婚姻惩罚较小的证据非常强烈,这表明机会成本和社会规范都在推动婚姻惩罚方面发挥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