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verReachGroup(Holdings)CompanyLimited 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16) 内幕消息 延迟刊发2024年中期业绩及延迟寄发2024年中期报告;及 继续暂停交易 本公告乃由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13.48及13.49(6)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28日及2024年8月12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2023年全年业绩、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暂停买卖、联交所发出的复牌指引及 核数师辞任(“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将与该等公告界 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刊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及延迟寄发中期报告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董事会已议决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以调查有关预付款项问题之事宜。此外,本公司已聘请一名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预付款项问题进行独立调查。于本公告日期,独立调查仍在进行中。 此外,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之公告所披露,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2024年8月9日起生效。本公司目前正在物色合适的替补人士,以填补罗兵咸永道辞任后产生的临时空缺。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及13.48(1)条,本公司必须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业绩(“2024年中期业绩”),在该六个月期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即于2024年8月31日或之前)刊发,并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报告(“2024年中期报告”),在该六个月期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即于2024年9月30日或之前)寄发予其股东。鉴于上述情况且仍待刊发2023年全年业绩及寄发 2023年报,本公司未能根据上市规则在所订明时间内刊发2024年中期业绩及寄发2024年中期报告。延迟刊发2024年中期业绩及延迟寄发2024年中期报告将分别构成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3.49(6)及13.48(1)条。 本公司将适时再作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有关达成复牌指引的进展,尤其是2023年全年业绩、2023年报、2024年中期业绩及2024年中期报告的预期刊发日期,以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提供有关其发展的季度更新资料。 继续暂停交易 本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4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目前预期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本公司达成联交所发出的复牌指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恒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李小冰 香港,2024年8月23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小冰先生、王振峰先生、齐春风女士及王权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国麟先生、魏剑先生及方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