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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隆控股:内幕消息 - (1)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2)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及(3)继续暂停买卖

2024-08-22港股财报@***
海隆控股:内幕消息 - (1)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2)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及(3)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ilongHoldingLimited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23) 内幕消息 (1)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 (2)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 及 (3)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由HilongHoldingLimited海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第13.48(1)条、第13.49(3)条及第13.49(6)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九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七月八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 中包括)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董事会会议及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延期、成立调查委员会、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本公司核数师、复牌指引、复牌进度之季度更新、委任国富浩华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及继续暂停买卖。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 诚如该等公告所载,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审计尚待本公司前核数师发现的关键审计事项经厘清后方可完成。基于最新进展及最近与国富浩华的讨论,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刊发将进一步延迟,原因是国富浩华需要额外时间完成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审计工作。就进行中的调查而言,调查人员需要额外时间进行向调查委员会正式提交报告前所需的必须工作。本公司正与国富浩华紧密合作以尽快完成审核程序,并将于适当时候宣布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预期刊发日期及二零二三年年报的寄发日期。 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6)条及第13.48(1)条,本公司须在不迟于相关财政期间结束后两个月内(即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有关其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初步业绩的公告(“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在不迟于相 关财政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即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其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 鉴于因国富浩华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审计工作而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亦将相应延迟。 诚如以上所提及,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审核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由于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本公司无法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底前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底前寄发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进一步刊发公告,以告知股东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的刊登日期及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的寄发日期。 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完成并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及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以尽快告知有关资料供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本公司的状况。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倘适用),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上述事宜的任何最新情况及有关复牌进度的其他发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疑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寻求专业顾问或财务顾问的意见。 代表董事会 HilongHoldingLimited海隆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张军 香港,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张军先生及汪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姝嫚女士、杨庆理博士、曹宏博先生及范仁达博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涛先生、黄文宗先生及施哲彦先生。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