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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细节:如何理解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

2024-08-15陈至奕、孙国翔东方证券D***
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细节:如何理解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

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细节:如何理解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 研究结论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部分提出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其中包括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在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同志进一步提出,应“深入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战略行动,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 科、新文科建设,打造一流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和师资团队,强化科技教育 与人文教育协同,以学生人文底蕴的提升促进科技创新思维的提高,构建高质量拔 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体系”。 近几年来人文教育的功能被市场广泛讨论,实际上,由于科技突破对全球发展的影响有目共睹,在海外也存在着与国内相似的趋势和关切。根据中国新闻周刊2024年 7月对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院长朱国华的采访,海外研究显示2008年以来美国文理学院的人文专业学生人数已从三分之一下降到四分之一以下,研究型大学的文科学生数也下降了30%左右,而这两类大学是美国人文学科的主要阵地,由此可见,在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共识下,人文教育如何寻找定位、如何发挥作用可能是一个全球性的共同困惑,强化其与科技的协同或将成为一种答案。 如何理解人文底蕴对科技创新的作用?科技发展中的人文关怀和价值取向可能是其中一个重要体现。2020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科学家座谈会时提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要坚持“四个面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 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相比2016年提出的“三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来说增加了对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强调,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意味着包括科技在内的发展成果都应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理念背后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民本思想的支撑。 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强化人文与科技的协同,使跨学科思维方法助力理工科学生科技创新,相关实践在各个高校已有诸多案例,如:(1)2022年教育部公布31个新 增本科专业,其中之一为“科学史”,旨在培养具有跨学科视野和文理综合发展潜力的精英人才;(2)电子科技大学依托“人类文明经典赏析”系列课程打造了一批“人文金课”,目标是拓展学生思维方式和综合素质,值得注意的是其教学团队组成多样化,本身就起到了示范作用,如分享《史记》《春秋》的是测试领域的研究者,讲授《红楼梦》的是航空航天领域的工科教授;(3)南方科技大学作为理工科院校,设有人文科学中心,下设学术方法论与文化创意教研室、写作与交流课程教研室、科学史与科学教育教研室等多个分支,目标是使学生成为具有自觉引领意 识、适应当下和面向未来的跨学科创造性人才。 此外,技术伦理也是人文与科技的重要交集,尤其是近几年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之后,如何确保其应用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已经是一个全球性话题。2021年9月25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 委员会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旨在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伦理指引。文件规定,人工智能各类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伦理规范:增进人类福祉(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类共同价值观,尊重人权和人类根本利益诉求,遵守国家或地区伦理道德)、促进公平公正(推动全社会公平共享人工智能带来的益处)、保护隐私安全、确保可控可信(保障人类拥有充分自主决策权,有权选择是否接受人工智能提供的服务……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 类控制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人类是最终责任主体,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提升伦理素养,这些要求的背后都存在着重要的人文考量。 风险提示:学科专业设置无法迅速跟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风险;就业压力导致教育理念的落实出现偏差的风险。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陈至奕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UK982 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3080009 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细节:如何实现“技术 2024-08-06 攻关风险分散机制”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细节:何谓“产业梯度 2024-08-05 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细节:如何理解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2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