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4年8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互联网财险业务经营条件和范围。《通知》是《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通知》对于“互联网财险”的定义与《办法》保持一致:是指财产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自营网络平台,销售财产保险产品、订立财产保险合同、提供财产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互联网保险公司之外的财产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需要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且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 限制部分产品通过互联网拓展经营区域,车险经营则保留一定空间。《通知》规定农险、船舶险、特殊风险保险等原则上不得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 《通知》对于车险业务的经营区域也给出了严格要求,严控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方式将机动车辆保险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但是对于满足相应区域监管要求(风控、综合服务能力较强、市场容量和需求较匹配等)的可经监管审慎评估后实施。对于农业保险、船舶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等险种,《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得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区域。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已公布的数据,2024年1-6月,财险公司保费总收入为9176亿元,同比+4.4%,车险和农险保费分别为4311亿元和1063亿元,分别同比+2.8%和6.3%。整体来看,互联网车险经营区域拓展留有一定空间,但同时也更加考验财险公司综合经营水平,我们认为头部险企有望更为受益。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落地服务明细化要求。1)明确主体责任,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通知》要求财险公司严格筛选线下合作方,严格把控服务能力和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对于金融消费者投足财险公司要承担主体责任。我们认为《通知》监管对于消费者权益和体验再升级,通过细化原则和加强日常监测的方式,约束险企提升服务质量。2)强调落地服务体系:《通知》明确财险公司通过互联网经营政策性、属地性较强的财产保险业务,要求构建更加完善、更强有力的落地服务体系,强调充足投入落实风险管理和全流程服务。我们认为头部财险公司有望凭借更强供应商体系、更完整的合规风控以及运营水平受益。3)《通知》还对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合理制订保险条款和费率等内容进行的规范。 投资建议:《通知》整体压实了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险业务的主体责任,既体现了问题导向、加强约束,也体现了对于业务的创新和支持,对于风险管控、落地服务、产品开发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整体来看,更加利好分支机构网点更广、数字化能力更强、风控合规和供应商合作充足等头部上市险企,伴随《通知》落地,互联网财险业务市场行为有望更加规范,消费者体验有望提升,互联网财险业务有望成为财险公司业务重要增量。建议重点关注财险龙头标的中国财险,关注众安在线、中国太保和中国平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财险巨灾超预期发生。 表1:《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 表2:开展相关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应满足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