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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3年第23周):海风蓄势待发,水环境治理有望再提速

公用事业2023-06-10严家源、赵国利民生证券李***
公用事业行业周报(2023年第23周):海风蓄势待发,水环境治理有望再提速

行情回顾:6月5日-6月9日,电力板块上涨0.27%,环保、水务、燃气板块分别下跌2.28%、063%、1.98%,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0.65%。 蓄势待发,乘“海风”破浪:在经历2021年“抢装潮”之后,2022年全国海风发展相对沉寂,全年仅新增装机约516万千瓦,2023年年初以来风电行业呈现明显复苏迹象。梳理近期关于海风的政策,1)地方政府层面,广东近期连续出台政策分别对海风竞配规模、电价、配储做出规划。配置储能虽一定程度上增加海风运营商单位建设成本,但在最关键的上网电价规划中,新项目统一执行广东省燃煤标杆电价,考虑到广东沿海丰富的海风资源,平价上网有望大幅增厚当前运营商收益率。2)在中央政策层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鼓励对海上光伏、海上风电等用海进行立体设权。 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确权的加速,困扰海风新项目开发的约束进一步放松。 水环境治理有望再提速: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化一直是行业监管的重点。废水的来源主要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类排放源。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水资源化利用,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 投资建议:年初以来风电复苏迹象明显,广东省出台的竞配政策不再将电价纳入考核环节,对于尚未出台竞配政策的沿海省份或有一定的参考性,整体海风运营商的收益率有望大幅增厚。水电板块推荐长江电力、黔源电力,谨慎推荐国投电力、华能水电、川投能源;火电板块推荐申能股份、福能股份,谨慎推荐华电国际、江苏国信;核电板块推荐中国核电,谨慎推荐中国广核;绿电板块推荐三峡能源,谨慎推荐龙源电力、浙江新能。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相关水务基础设施短板有望补齐,水价标准及收费机制有望进一步完善。谨慎推荐复洁环保、瀚蓝环境、高能环境、三峰环境、旺能环境;建议关注联合水务。 风险提示:需求下滑;价格降低;成本上升;降水量减少;地方财政压力。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1每周观点 1.1行情回顾 6月5日-6月9日,电力板块上涨0.27%,环保、水务、燃气板块分别下跌2.28%、063%、1.98%,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0.65%。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前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世茂能源、协鑫能科、深南电A; 环保:超越科技、ST星源、赛恩斯; 燃气:ST金鸿、九丰能源、佛燃能源; 水务:祥龙电业、洪城环境、铁岭新城。 各子板块涨跌幅榜后三的公司分别为: 电力:南网储能、西昌电力、杭州热电; 环保:浩通科技、艾布鲁、兴源环境; 燃气:美能能源、重庆燃气、新天然气; 水务:联合水务、顺控发展、渤海股份。 图1:6月5日-6月9日,公用事业子板块中,环保跌幅最大、电力涨幅最大 表1:6月5日-6月9日,公用事业各子板块涨跌幅榜 1.2行业观点 1.2.1蓄势待发,乘“海风”破浪 在经历2021年“抢装潮”之后,2022年全国海风发展相对沉寂,全年仅新增装机约516万千瓦,2023年年初以来风电行业呈现明显复苏迹象,梳理近期关于海风的政策。 地方政府层面,广东近期连续发布政策分别对海风装机规划、电价、配储做出规划。广东省接连发布《广东省2023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配置储能要求将增加运营商单位建设成本,但是在项目竞价中不在考虑电价因素,新项目统一执行平价上网,考虑到广东沿海丰富的海风资源,平价上网对于运营商收益率的增益要好于配储的成本。 装机规划 《文件》确定省管海域装机容量700万千瓦;国管海域装机共1600万千瓦的预选项目。 电价 参报企业若放弃省海上风电补贴,在打分环节增加5分,但是同时规定上网电价不作为本轮竞配因素,参与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执行广东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配置储能 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对于落实配置储能电站要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风光资源竞争性配置、项目立项、项目并网、调度运行、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在中央政策层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鼓励对海上光伏、海上风电等用海进行立体设权。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确权的加速,困扰新项目开发的约束进一步放松。 图2:2022年全国海风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9.3% 图3:2022年全国海风新增装机容量同比下降69.5% 1.2.2水环境治理有望再提速 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节约用水条例。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正草案、国家公园法草案。预备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预备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水务行业由原水供应、自来水生产、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环节构成。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化一直是行业监管的重点。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水资源化利用,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废水的来源主要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四类排放源。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统计调查范围内,其中2021年: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中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占比分别为1.7%、66.2%、32.1%、0.04%; 氨氮排放量中四者占比分别为2.0%、31.0%、66.9%、0.1%; 总氮排放量中四者占比分别为3.2%、53.2%、43.6%、0.1%。 表2:2021年全国及分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合计 经过多年治理,我国水环境整体状况有所改善。根据生态环境部统计,2022年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等,整体提升空间仍然较大。 图4:2021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图5:2022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破坏生态环境,还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严重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在此背景下,提升水环境治理技术水平、推动水环境治理产业化发展已成为解决水污染问题最为有效的途径,水环境治理作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2行业动态 2.1电力 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06/05) 《通知》指出:1)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2)争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1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00万千瓦以上。3)大力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工业园区、商业楼宇开展冷、热、电、储综合能源服务。4)探索打造“风光储”微电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5)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落实配置储能电站要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风光资源竞争性配置、项目立项、项目并网、调度运行、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根据用户配置储能容量比例,在实施需求响应时予以适当支持。 吉林省能源局印发《吉林省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06/05) 《意见稿》提出:1)到“十四五”末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MW。首批集中式储能示范项目规模约200MW/600MWh,其中铅炭电池储能、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各100MW。2)2021年批复的新能源项目及未来新增加新能源项目中要求配置的储能,原则上按照“大规模集中共享式储能”的发展模式,降低初始投资。 3)针对集中式储能项目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获取运营收益,运营单位计取少量运营管理费用后,按新能源企业租赁储能示范项目容量份额,等比例返还新能源企业或抵扣下一年度容量租赁费用。4)储能电站充放电损耗由承租新能源企业分摊,等比例增加至下一年度容量租赁费中。5)新能源发电企业应与储能项目开发企业或运营单位签订长期租赁或购买合同,租赁期20年,储能长期租赁或购买合同将作为新能源发电项目并入电网的前置条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山东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2023/06/05) 设立6项重点任务,一是调整产业结构,构建低碳工业体系;二是强化节能降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推行绿色制造,打造绿色低碳载体;四是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五是强化技术创新,推进低碳技术变革;六是加快智能融合,赋能绿色低碳转型。 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06/02) 《意见稿》提出:根据电力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容量市场)和市场化的输电权分配和交易机制。开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抽水蓄能和独立储能等参与电力市场试点。 行业新闻(2023/06/05) 羊城晚报报道,5月31日,南方电网最高电力负荷达2.22亿千瓦,接近历史最高。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区中,广东电网最高负荷达到1.38亿千瓦;广西电网用电负荷两次创新高,达到3137万千瓦;海南电网负荷已六创新高,首次突破700万千瓦。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2023/06/06) 文件指出:1)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光伏发电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时序。2)严禁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用地占用耕地。3)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鼓励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建设大型光伏基地。4)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涉及占用草地的,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对《安徽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配套细则意见的函(2023/06/06) 安徽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第2版)中提到,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初期,采取“火电机组报量报价、新能源场站报量不报价、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报量报价或自调度、市场用户报量不报价、电网代理购电用户不报量不报价”的模式,参与日前市场申报的市场主体是10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公用燃煤火电机组、省调平价新能源场站(特指风电、光伏,下同)、1万千瓦及以上的省调管辖独立储能及负荷聚合商。 贵州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3/06/06) 通知指出,1)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