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本文研究了服务贸易的驱动因素,重点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文章探讨了服务数字化如何使服务更容易跨境交易,以及促进或阻碍服务贸易的政策。文章首先对双边贸易和外国附属机构贸易统计(FATS)的新数据进行了描述性分析。然后,使用结构引力模型,研究了监管改革对服务贸易流量以及外国附属机构的影响。最后,应用一般均衡结构引力模型模拟了 (i) 中国信息通信技术(ICT)部门的监管改革和 (ii)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实施对所有可用数据的各国服务贸易、销售额和产出的影响。
关键数据
- 数据来源:多国收入、就业和投资数据库(MREID)、国际电信联盟(ITU)监管追踪器、经合组织(OECD)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经合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平衡国际服务贸易数据库(BaTIS)、贸易增值数据库(TiVA)。
- 数据范围:2000-2023 年,涵盖 185 个经济体和 25 个北美产业分类(NAICS)行业。
- 服务行业: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
研究结论
- ICT 部门监管改革:中国 ICT 部门的监管改革对服务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FDI)有积极影响。监管机构权力的扩大、问责制和竞争的促进都有助于降低贸易壁垒,并鼓励外国附属机构投资。
- DSTRI:DSTRI 与数字服务贸易的跨境贸易呈正相关,表明更严格的贸易政策可能通过降低国内销售的影响来增加贸易。
- RCEP:RCEP 的实施预计将增加 RCEP 成员国的服务贸易和产出。新加坡、越南和菲律宾等经济体预计将受益最大。
- 一般均衡分析:ICT 部门的监管改革和 RCEP 的全面实施预计将降低服务贸易成本,增加所有经济体的出口和产出。
政策启示
- 中国应继续推进 ICT 部门的监管改革,以促进服务贸易和 FDI 的增长。
- RCEP 成员国应努力全面实施协定中的服务贸易和数字章节,以释放服务贸易的潜力。
- 政策制定者应关注影响竞争和监管透明度的措施,以创造一个有利于数字服务贸易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