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金融部门评估计划:技术说明——对较小机构的监管和监督
背景
斯洛伐克经济和金融体系在经历全球冲击后表现出韧性,但高利率风险和潜在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可能对银行业构成挑战。自2007年金融部门评估计划(FSAP)更新以来,斯洛伐克当局和欧盟(EU)显著加强了欧盟银行监管和监督框架。斯洛伐克将欧盟要求转化为国家法律,并根据当地情况调整了某些方面。单一监督机制(SSM)赋予欧洲中央银行(ECB)直接监督欧盟重要银行(SI)的责任,而国家主管当局(NCA)负责直接监督较小机构(LSI),并在ECB的间接监督下运作。斯洛伐克国家银行(NBS)选择将其对LSI的监管要求和方式与SSM对SI采用的监管方式相协调,但考虑到比例原则,存在一些例外。
市场结构
银行业是斯洛伐克金融体系最大的部分,占金融部门资产的78.7%。大多数银行业资产由SSM直接监管,包括4家SI和8家SI分行,共占银行业总资产的84%。斯洛伐克LSI的经营模式差异很大,包括主要从事零售业务的机构、提供专门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以及提供其他非银行实体的机构。
机构设置
SSM由ECB和NCA组成,ECB负责直接监督SI,NCA负责直接监督LSI,ECB负责行使对系统运作的监督职责。NBS是斯洛伐克的中央银行,负责银行审慎监管和金融市场稳定。NBS的内部结构包括董事会、委员会和顾问机构,所有这些都由NBS法案和组织法规规定。NBS在监督AML/CTF方面也发挥着作用。
监管权力和独立性
NBS拥有广泛的监管权力,包括制定立法、执行监管措施和制裁。NBS拥有运营和财务自主权,可以独立于政府当局、自治机构、任何其他公共当局以及法人实体和自然人履行其任务。然而,斯洛伐克法律允许银行在检查报告最终确定之前挑战NBS的审慎决定,并有权就制裁和其他纠正措施提出上诉,这限制了NBS的独立性。
监管方法和工具
NBS根据对斯洛伐克银行业主要风险和脆弱性的评估来设定监管优先事项,包括对利率风险、治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关注。NBS利用SSM方法为LSI规划监管检查计划,并确定持续活动的最低参与水平。NBS还进行了一些横向/主题审查,包括信用风险、内部治理和IT风险、商业模式和IRRBB以及气候和环境风险。
关键风险监管和监督
NBS对LSI的资本要求遵循EU框架,包括评估EU资本要求条例(CRR)中建立的资本缓冲。LSI的总资本比率平均高于8%的总最低资本监管要求14个百分点。NBS对LSI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进行了审查,包括信用风险管理战略、适当的组织风险管理和内部信用管理系统。NBS还审查了LSI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政策,包括对企业和部门的集中度风险。NBS对LSI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进行了审查,包括流动性比率和流动性风险和资金管理的一些方面。NBS还进行了针对IRRBB风险管理政策的横向审查,并计划进行现场检查以确定LSI的IRRBB风险管理实践的有效性。NBS通过其现场和现场活动审查了LSI的运营风险管理框架,包括主题审查。NBS正在积极实施额外的IT监管能力,以解决EU关于DORA的法规的实施要求。自2022年以来,NBS已经采取了几个举措来沟通其关于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监管预期。NBS通过其现场和现场活动管理AML/CTF,包括主题审查和现场检查。
建议
NBS应继续通过增强监督官的技术能力、确保现场检查的混合、类型和频率、引入LSI现场检查计划的协议、审查现场监督计划以及增强与董事会外部代表的沟通来加强其基于风险的监管方法。NBS和当局应确保银行的风险管理职能不仅向管理层报告,还向非执行董事(监督董事会)报告,加强NBS现场检查活动,考虑过度集中风险,扩展关联方交易的定义,更新必要的数据收集,引入独特的协议,增强气候风险监督,确保AML资源充足,并最终完成NBS和金融情报单位(FIU)之间合作协定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