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提出18条措施支持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包括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优化退出机制等。广州出台《广州开发区(黄浦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规范直投资金管理,明确设立原则、管理架构等。武汉市发布《武汉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加强科技金融赋能,吸引社会资本形成百亿基金投资生态。上海黄浦区发布《黄浦区“拨投结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壮大长期资本。北京发布《北京具身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培育行动计划(2025-2027年)》,加强国家基金与北京市区两级基金联动,带动社会资本加强具身智能领域早期硬科技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2025年1月)》,公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总体情况、私募基金备案总体情况等。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支持另类资产基金上市,扩阔投资选择及促进市场发展。中国证监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8宗证券违法犯罪指导性案例,对以私募之名非法集资等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改委召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座谈会,强调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对于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意义。江苏省举行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2025年新春第一会,第二批产业专项基金成功签约,总规模408亿元。北京发布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成长三期基金,规模达100亿元,为区域内科技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私募基金涉诉情况及处罚案例。基金业协会对中国证监会与地方证监局处罚案例,对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公开谴责、暂停受理产品备案、撤销管理人登记等处罚。案例精选分析上海金融法院对洪某与G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认为基金份额转让中,受让方未被登记为投资者不影响转让的效力,受让方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转让协议并非一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