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体量排名: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和四川位居前5名,增速排名前2的是西藏、新疆,增速排名后5的是山西、青海、黑龙江、云南和广东。
-
财政自给率:高于48.90%的省市有上海、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天津和山西等9个,低于30%的省市有西藏、青海、甘肃、黑龙江、吉林、广西和宁夏。
-
地市州GDP增速:增速在7.1%及以上的地市共15个,包括甘肃、新疆、内蒙古、广西、江西、四川、江苏、湖北等地市州。
-
地市州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最高达到102.80%,最低为-33.00%,增速达到30%以上的有广西百色和吉林辽源。
-
地市州基金预算收入:增速最高达到176.35%,最低为-54.00%,增速达到100%以上的有5个地市州。
-
债务率:债务率(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在300%以下的省份有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山西、广东、陕西、四川、山东、湖北和福建等;广义债务率(用(政府债务余额+城投有息债务)/(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估算)较高的省份有广西、云南、天津、甘肃和湖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