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城投公司“退平台”数量达到327家,虽然较上年有所下降,但仍为历史数据中的较高年份。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重庆、山东和江西等省份,其中江苏省数量最多(68家),其次是浙江省(50家)和重庆市(35家)。声明“退平台”的主体中,区县级城投公司占比59.26%,主体级别集中在AA+和AA级别(45%),77%的主体为发债公司。
城投公司“退平台”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响应国家隐性债务化解政策,通过“名单制”监管和化债方案,剥离地方政府融资职能;二是响应地方政府压降融资平台数量的政策,如江苏省等地出台文件要求减少平台数量。
“退平台”并非突破监管融资限制,而是满足监管要求,为市场化转型铺垫。今年下半年部分城投公司公告表述为“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存续”,并征求债权人同意退出名单,这与网传央行、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150号文有关,该文要求2027年6月末前完成退出,未完成者将由省级政府接手。
对于“退平台”公司,后续信用状况分析应重点关注其是否进行“真转型”,因为退平台并不意味着完成转型。这类公司将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和自身努力解决债务问题,需提升业务运作效率和盈利水平。虽然部分公司完成隐性债务清零,但仍需关注其债务管理,尤其是经营性债务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