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退平台”进展以及对城投企业信用水平的影响
“退平台”进展
本轮城投“退平台”是政策强力推动的结果,旨在2027年6月末前实现融资平台清零与隐性债务出清。截至2025年末,全国超82%的融资平台已退出,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下降超74%。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已率先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退平台的条件包括隐性债务已清零、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征得金融债权人同意和剥离政府融资功能。退平台后,地方政府需对退名单主体进行至少1年风险监测。
“退平台”发债企业财务特征
样本退平台企业在资产端仍保留较大规模的城建类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超30%),但呈下降趋势,自营项目资产占比持续提升。收入结构方面,城建类收入规模和占比逐年下降,贸易、租赁等市场化业务有所增长,但对政府补助的依赖程度仍很高,盈利能力未见实质改善。债务情况方面,短期借款规模增速相对较快,现金短期债务比有所下降,流动性压力仍较大。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样本退平台企业合计发行债券金额约6315亿元,募集资金绝大多数系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新增发债规模有限。
“退平台”城投企业信用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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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关联仍存,短期安全性尚可,长期将发生分化
多数“退平台”企业仍承担城市建设和运营、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等职能,与地方政府并未完全实现信用“脱钩”。预计在监测期内“退平台”城投企业的债务风险仍相对可控。2028年之后,完成“退平台”的城投企业将逐步呈现分化和出清,真正完成市场化转型、自身具备偿债能力的主体,其信用基础有望夯实;仅依靠财政化债“被动退出”、缺乏自身造血能力的主体,或将面临融资困难、债务风险上升甚至市场出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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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类资产的形成原因、结算安排和资产划转情况有待关注
“退平台”企业账面仍有较大规模和比例的城建类资产,需要关注该类资产的形成原因、结算回款安排或者盘活利用计划,对应的经营性债务是否有明确的偿债来源等。此外,需关注城投公司划转资产事项,如该公司在实现“退平台”后无法整合新的优质资产和业务,则自身未来发展和偿债能力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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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债压力仍存,融资渠道有待拓宽
“退平台”企业仍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同时市场化转型进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一定新增融资需求。城投公司退平台后,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仍以借新还旧为主,多数退平台企业债券市场新增融资难度仍较大。银行贷款方面,近年来银行对于城投公司的信贷审核日趋严格,后续退平台企业能否持续新增银行贷款支持,关键取决于其能否通过市场化转型建立起独立于政府的信用基础、可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和独立的偿债能力。
研究结论
在城投企业退出融资平台后,仍需加强退平台后的监测管理、防范化解经营性债务风险,才能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真正完成市场化转型、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自身具备偿债能力的主体信用基础有望夯实,而仅依靠财政化债“被动退出”但自身缺乏造血能力的主体,或将面临融资困难、债务风险上升、甚至出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