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12亿元,同比增长3.2%,增速比上月加快1.1个百分点,消费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6573亿元,增长3.6%。
一、9月社零同比增速为3.2%,消费市场总体保持增长态势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12亿元,同比增长3.2%,环比增长0.39%。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6573亿元,增长3.6%。
- 国家统计局表示,前三季度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显效,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线上消费较快增长,服务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 9月份汽车消费增速转正,同比增长0.4%,零售销量达到210.9万辆,同比增长4.5%,新能源车零售渗透率53.3%。
二、市场销售保持增长,升级类商品销售向好
- 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044亿元,同比增长3.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068亿元,增长3.9%,乡村市场增速快于城镇。
- 商品零售额36695亿元,同比增长3.3%;餐饮收入4417亿元,增长3.1%。服务消费市场潜力持续释放,前三季度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6.7%,高于商品零售3.7个百分点。
- 出行类消费较快增长,文旅市场带动餐饮、交通、文娱等相关消费。
- 电商新模式拉动线上消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0721亿元,同比增长7.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7%。直播带货、即时零售等新模式快速发展。
- 实体店铺经营总体稳定增长,便利店、专业店、超市零售额分别增长4.7%、4.0%、2.4%。
- 多数商品类值保持增长,升级类商品中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1.9%和9.7%;基本生活类商品中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9.9%、4.5%、6.8%和4.7%。
- 9月份汽车、家电等相关商品销售表现趋好,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0.4%,扭转连续6个月下降态势;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增长20.5%,其中高能效等级和智能家电零售额均为两位数增长。
三、以旧换新政策效果明显,汽车、家电等四类商品受益较大
-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表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作用下,前三季度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4.4%,9月份汽车、家电、办公用品、家居等产品的零售表现更为明显。
- 有关部门7月份下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安排3000亿元特别国债支持政策落实,9月份政策对消费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 以旧换新政策受益面较大的商品包括汽车、家电、办公用品、家居,其中汽车销售和家电销售受益面较大,60%左右重点零售企业受益。家电类受益企业零售额9月份增长超过30%。
- 9月份限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0.4%,由负转正;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首次实现20%以上高增长,智能家电增速超过30%;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0%,家具类由负转正。
- 初步测算,汽车、家电、办公用品、家居四类商品能拉动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