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修改特专科技公司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规定
主要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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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专科技公司 (TSX) 上市市值门槛下调:
- 已商业化公司:由60亿港元降至40亿港元。
- 未商业化公司:由100亿港元降至8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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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SPAC) 并购交易修改:
- 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调减至以下较低者:
- 现行规定中投资金额占SPAC并购目标议定估值的百分比;或
- 5亿港元。
- 第三方投资者的独立性规定:
- 与特专科技公司的资深独立投资者独立性测试一致,包括:
- 以最终协议签署日及继承公司上市期间为评定基准。
- 以下人士不视为独立第三方投资者:
- SPAC或SPAC并购目标的核心关连人士(大股东除外)。
- SPAC或SPAC并购目标的控股股东。
- SPAC并购目标的创办人及其紧密联系人。
- 联交所保留按个别情况将其他人士视为非独立的权利。
背景与有效期:
- 修改旨在为高增长潜力新经济公司提供上市途径,基于联交所处理TSX上市申请及SPAC并购交易的经验。
- 相关修改于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暂时适用,为期三年。
- 2027年8月31日前,联交所将按需检讨并可能进行公众咨询。
适用范围:
- TSX: 适用于2024年9月1日或之后预期上市,且在2027年8月31日或之前提交上市申请的申请人。
- SPAC: 适用于三年实施期内公布的SPAC并购交易。
指引文件更新:
- 联交所修订了《新上市申请人指南》、指引信HKEX-GL113-227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常问问题,以调整独立第三方投资的“资深投资者”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