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车(LI.O/2015.HK)更新报告 买入2024年5月28日 销量预期调整利润承压,纯电车型延期发布 公司Q1业绩低于预期:公司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256.3亿 元,同比增长36.4%,环比为下降38.6%;Q1汽车产品交付量为 8.04万辆,同比增长52.9%,环比下降39%。收入同比增长主要由于产品种类增加,交付量增长,同时受到单车ASP下降抵消部分收入增长;环比下降主要由于销售季节性影响,及23年末冲击销量基数较高所致。公司Q1实现净利润5.91亿元,同比下降36.7%,环比下降89.7%。 汽车产品保持高毛利:公司Q1毛利率20.6%,同比提升0.2个 百分点,环比下降2.9个百分点,环比下降主要受到车辆毛利率 下降,一季度车辆毛利率19.3%,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环比下降3.4个百分点。面对竞争激烈的新能源车市场,公司低价产品发布及定价策略调整,车辆平均售价有所降低。 重磅产品L6发布,预期销量回暖:公司提前发布新增程产品 L6,肩负着稳销量重任。L6售价24.98万元起,截至5月5日, 累计订单已超过4.1万台,我们预期L6订单短期内增长迅速,下半年公司全部车型单月累计销量将回升至5万台。公司第二季度销量指引为10.5万-11万台,同比增长21.3%-27.1%,环比增长30.6%-36.8%;预计实现营收299-314亿元,同比增长4.2%-9.4%,环比增长16.7%-22.5%。 纯电产品延期发布,加速超充桩建设:公司纯电SUV产品推 迟至2025年上半年发布,公司将持续回归用户价值,推进快充 服务网络建设,公司将于24年底建设超2000座超充站,充电桩 超1万根,积极备战下款纯电产品,提升用户纯电出行体验。 目标价33.37美元/130.67港元,买入评级:我们预测公司2024-2026年的销量分别达到50.4万辆、70.5万辆、85.6万 辆,收入分别为1483亿元、2028亿元和2443亿元,归母净利润 分别为87.2亿元、137亿元和188亿元,未来三年均维持盈利水平。我们使用自由现金流折现对公司进行估值,WACC11%,永续增长率3%,求得合理股价应为33.37美元/130.67港元,较现价有64.31%/60.72%的上涨空间,维持买入评级。 李京霖 852-25321957 Jinglin.li@firstshanghai.com.hk 唐伊莲 852-25321539 Alice.tang@firstshanghai.com.hk 主要资料 行业新能源汽车 股价20.31美元/81.3港元目标价33.37美元/130.67港元 (64.31%/60.72%) 股票代码LI.O/2015.HK已发行股本10.61亿股 总市值201.64亿美元 52周高/低47.33美元/19.38美元 每股净资产57.8元 主要股东李想23.17% 美团12.88% 王兴6.30% RainbowSixLimited 3.89%BlackRock,Inc.2.70% 盈利摘要股价表现 来源:公司资料,第一上海预测来源:彭博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www.mystockhk.com 图表1:DCF估值模型 资料来源:第一上海预测 主要财务报表 数据来源:公司资料,第一上海预测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71号 永安集团大厦19楼 电话:(852)2522-2101 传真:(852)2810-6789 本报告由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第一上海”)编制,仅供机构投资者一般审阅。未经第一上海事先明确书面许可,就本报告之任何材料、内容或印本,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摘录、引用、更改、转移、传输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本报告所载的数据、工具及材料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或就其作出要约或要约邀请,也不构成投资建议。阁下不可依赖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出任何投资决策。本报告及任何资料、材料及内容并未有考虑到个别的投资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或任何特别需要。阁下应综合考虑到本身的投资目标、风险评估、财务及税务状况等因素,自行作出本身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所载资料及意见来自第一上海认为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衍生,但对于本报告所载预测、意见和预期的公平性、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并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第一上海或其各自的董事、主管人员、职员、雇员或代理均不对因使用本报告或其内容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而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报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公平性、完整性或正确性,不可作出依赖。 第一上海或其一家或多家关联公司可能或已经,就本报告所载信息、评论或投资策略,发布不一致或得出不同结论的其他报告或观点。信息、意见和估计均按“现况”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第一上海并不是美国一九三四年修订的证券法(「一九三四年证券法」)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经纪-交易商。此外,第一上海亦不是美国一九四零年修订的投资顾问法(下简称为「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及「一九三四年证券法」一起简称为「有关法例」)或其他有关的美国州政府法例下的注册投资顾问。在没有获得有关法例特别豁免的情况下,任何由第一上海提供的经纪及投资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此档内陈述的内容,皆没有意图提供给美国人。此档及其复印本均不可传送或被带往美国、在美国分发或提供给美国人。 在若干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可能会抵触当地法律、规定或其他注册/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人或单位分发或由其使用。 -4- 本报告不可对加拿大、日本、美国地区及美国国籍人士发放 ©2024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