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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广州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价,利好超声水表渗透率提升

机械设备2024-04-08刘卓、陈基赟中邮证券杨***
机械设备:广州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价,利好超声水表渗透率提升

证券研究报告:机械设备|点评报告 2024年4月8日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行业投资评级 强于大市|维持 行业基本情况 收盘点位 1364.27 52周最高 1594.48 52周最低 1090.08 行业相对指数表现(相对值) 资料来源:聚源,中邮证券研究所 研究所 分析师:刘卓 SAC登记编号:S1340522110001 Email:liuzhuo@cnpsec.com 研究助理:陈基赟 SAC登记编号:S1340123010003 Email:chenjiyun@cnpsec.com 近期研究报告 《RV减速器——重负载关节的潜力零部件》 - 2024.03.19 广州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价,利好超声水表渗透率提升 ⚫ 事件描述 4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版)》,提出两套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供听证。目前,广州正针对本次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公开征求意见,并将于5月9日召开听证会。 ⚫ 事件点评 两套方案平均供水价格均有所上调,区别为居民和非居民的分担程度不同。本次改革方案提出的两套方案的平均供水价格都是3.4元/立方米(含税,现行价格为2.53元/立方米,平均涨幅34%),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居民和非居民对供水价格上涨的分担程度有所不同。 本次方案附有拉大价格级差、调整水量基数、增设合表水价等举措。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水价的级差从1∶1.5∶2调整为1∶1.5∶3。4人(含)以内的家庭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26立方米下调至21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34立方米下调至27立方米;如用水人口超过4人,每增加一人,各级阶梯水量基数上限的增量从6立方米/月调整为5立方米/月。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执行居民第一阶梯水价,对上述用户执行合表水价,按居民生活用水加权均价执行,即按第一阶水价的110%执行。 水价上调为大势所趋,其余地方亦正在/有望推行该政策。水价上行,有利于居民/非居民节约用水,是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合理诉求。同时,长期以来我国水务公司作为公用事业型公司,水价远低于全球水平,全球范围看家庭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一般保持在2%以上,住建部曾指出我国水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2.5%-3%为宜,但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仍远低于2%。综合看,水价上调为大势所趋,其余地方亦正在/有望推行该政策,例如2024年1月上海浦东新区居民用户阶梯水价上调,其中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3.37元调整为4.05元每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从4.75元调整为5.80元每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从5.75元调整为8.79元每立方米。 水价上升,对超声水表渗透率提升存双重利好。一方面,水价上升可以改善水厂盈利能力与现金流状况,有望增强水厂更换水表与更换超声水表的意愿。另一方面,超声水表较机械水表的优势在于计量更为精准且能及时预警,可以有效减少漏损,水价上升意味着超声水表较机械水表的经济优势进一步拉大,亦有望增加水厂更换超声水表的意愿。 -30%-27%-24%-21%-18%-15%-12%-9%-6%-3%0%3%2023-042023-062023-092023-112024-012024-04机械设备沪深300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 建议重点关注超声波水表行业深耕多年、兼具产品与渠道优势、积极布局新产能以扩大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汇中股份】、【迈拓股份】;建议关注超声水表业务正快速发展的【天罡股份】。 ⚫ 风险提示: 政策落地不及预期;超声水表渗透率提升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等风险。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3 中邮证券投资评级说明 投资评级标准 类型 评级 说明 报告中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即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可转债价格)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 市场基准指数的选取: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为基准;可转债市场以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 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20%以上 增持 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20%之间 中性 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10%之间 回避 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中性 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10%之间 弱于大市 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 可转债 评级 推荐 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上 谨慎推荐 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10%之间 中性 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5%之间 回避 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以下 分析师声明 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承诺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无利害关系。 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并通过独立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平,报告结论不受本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涉和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具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 本报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或者我们认为可靠的资料,我们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中邮证券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 中邮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 中邮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计划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其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报告仅供中邮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使用,若您非中邮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接收、订阅或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信息。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阅读或关注本报告中的内容而视其为专业投资者。 本报告版权归中邮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存在对本报告以任何形式进行翻版、修改、节选、复制、发布,或对本报告进行改编、汇编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亦不得存在其他有损中邮证券商业性权益的任何情形。如经中邮证券授权后引用发布,需注明出处为中邮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或修改。 中邮证券对于本申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4 公司简介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注册资本50.6亿元人民币。中邮证券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证券类金融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此外,公司还具有:证券经纪人业务资格;企业债券主承销资格;沪港通;深港通;利率互换;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做市、推荐业务资格等业务资格。 公司目前已经在北京、陕西、深圳、山东、江苏、四川、江西、湖北、湖南、福建、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浙江、贵州、新疆、河南、山西、上海、云南、内蒙古、重庆、天津、河北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全国多家分支机构正在建设中。 中邮证券紧紧依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雄厚的实力,坚持诚信经营,践行普惠服务,为社会大众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证券投、融资服务,帮助客户实现价值增长,努力成为客户认同、社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自豪的优秀企业。 中邮证券研究所 北京 邮箱:yanjiusuo@cnpsec.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街道珠市口东大街17号 邮编:100050 上海 邮箱:yanjiusuo@cnpsec.com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0号邮储银行大厦3楼 邮编:200000 深圳 邮箱:yanjiusuo@cnpsec.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二楼 邮编: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