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将是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机制,有助于在当前宏观环境下有效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成为金融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有效补充。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可能以两种形式呈现:1. 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子行业的保障基金整合起来,在政府和央行层面统一管理,该形式将整合当前现有保障基金体系,不涉及新增规模、设立更加简便,这种形式目前最为可行;2. 在当前各行业分立保障基金存续的架构下新增一定规模,但其定位和各主体出资比例将成为核心关注点,如果需机构按类型及规模差异化比例出资,或将对部分机构特定年份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设立将为非银行金融行业提供风险补偿机制,增厚行业安全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