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4 2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薪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4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1、五新投资、五新重工关系说明:公司于2026年2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五新投资持有公司29.81%股份,公司持有五新重工100%股份,五新投资间接持有五新重工29.81% 股份。 2、五新投资、王薪程、于小雅关系说明:王薪程通过长沙淞雅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五新投资33.6%股权,为五新投资实际控制人;于小雅通过长沙淞雅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五新投资22.4%股权。 3、五新投资、郑怀臣、王维兵、张维友、李安慧、于松平、刘友月关系说明:郑怀臣直接持有五新投资5.25%的股权;王维兵直接持有五新投资6.3%的股权;张维友直接持有五新投资5.75%的股权;李安慧直接持有五新投资5%的股权;于松平直接持有五新投资4.45%的股权;刘友月直接持有五新投资4.3%的股权。 4、王薪程、于小雅、于松平关系说明:于松平与王薪程为母子关系;于松平与于小雅为母女关系;王薪程与于小雅为兄妹关系。 5、五新重工与张维友关系:张维友为五新重工法定代表人,担任五新重工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兼经理。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4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但案件金额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审议、信息披露标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涉及的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提供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起始日期均为重组完成前,现延续至本报告期,各下属公司原已按照各自《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审议程序,无逾期担保情况。 三、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下属公司五新科技向其控股子公司湖南五恒模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起始日期均为重组完成前,现延续至本报告期,各下属公司原已按照各自《公司章程》要求履行审议程序;截至报告期末,所有借款本金已全部结清归还。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2026年2月,公司因资产重组事项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6,904,891股,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0.7682%。截至本报告期末,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666,358股,持股比例为0.7682%。 五、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具体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223)、《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八)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六、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公司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抵押等情形,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票据保证金、银行授信等。公司权利受限资产占比较小,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17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