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通则
中国船级社(CCS)根据《MARPOL73/78》公约附则I第8章41.1条规定,于2011年发布《船对船过驳作业计划审批指南》。由于该指南适用范围扩展至油船、化学品船和液化气体船,CCS于2021年和2025年对其进行了两次重大修订,并最终于2026年发布新版《船对船过驳(STS)作业计划编制指南(油船和化学品船)》。新版指南适用于进行海上过驳货物的油船和化学品船,以及海上150总吨及以上的加油船。
第2章 MARPOL附则I修正案
MARPOL附则I第40条和第41条涉及船对船过驳作业,规定了从事该作业的油船应携带过驳作业计划,并经主管机关认可。适用范围包括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但不适用于与固定或浮动平台相关的油类过驳作业、加油作业、为保障船舶安全或救护海上人命等特定情况。
第3章 “计划”编制
“计划”应根据经修订的IMO《油污手册》和CDI/ICS/OCIMF/SIGTTO《石油、化学品和液化气体船对船过驳指南》制定,至少包括操作步骤说明、系泊和离泊程序、货物和压载管理程序、人员职责、应急切断和通信系统、集油盘布置、气象条件、溢油报告程序和应急计划等内容。指南提供了“计划”模板,并建议船东或管理公司使用模板编制“计划”。
第4章 “计划”审批
150总吨及以上油船的“计划”需经主管机关授权CCS进行审批,适用船舶的IOPP证书将作相应修改。150总吨以下油船和不兼有油船附加标志的化学品船的“计划”由CCS进行符合性验证,并签发《符合性声明》。
附则 船对船过驳作业计划(油船和化学品船)(中文样本)
附则提供了“计划”的中文样本,包括封面、目录、变更记录、过驳作业责任人、正文和附录等内容。正文包括船舶特征、引言、一般原则、设备、通信、准备、操纵和系泊、货物过驳、离泊和人员转移等部分。附录包括STS作业安全检查表、人员传送计划、碰垫选取计算、软管串连接、人的因素、保安、过驳作业记录、系泊布置图、舱容图、液货管系原理图和集油槽布置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