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刊 摘 要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两项金融行业标准 中国证监会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稿征求意见 监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 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 中国内地(1/2) 业务类型:数据与技术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1月9日,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密码技术应用指引》与《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分类与代码》。 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就<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征求意见稿》明确适用范围为证监会监管的衍生品交易场所组织的互换、远期、非标期权及其组合交易及相关活动,银行间及银行、保险机构柜台衍生品不适用本办法。文件细化衍生品合约标的物应具备公允定价、良好流动性、不易被操纵等条件,要求新合约品种、结构调整向证监会报告,审慎开发结构过度复杂合约。对履约保障方面,规定保证金形式、折扣率动态调整、逐日盯市管理及保证金再使用报告义务。交易者方面,统一专业交易者标准并实行账户实名制,对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可豁免部分标准,上市公司等参与衍生品交易须依规履行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并禁止上市公司达成以自家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对衍生品经营机构,规定风险控制指标、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与合规管理、定价与估值机制、业务隔离、跨境交易信息报送等要求,列明禁止性行为。基础设施方面,确立由证监会设立衍生品交易报告库,统一交易信息报告、披露和跨市场数据共享机制,并要求交易、结算、报告库等市场基础设施和经营机构至少保存二十年相关资料。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部分,按条对应违规行为设置责令改正、警告及最高二十万元罚款等行政责任,并将守法情况纳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密码技术应用指引》对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在密码技术、密码产品和密码服务的选用作出细化要求,明确应优先采用SM2、SM3、SM4等国家密码算法体系,并对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不可否认性与相应密码技术的对应关系进行分层指引。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分类与代码》建立“通用+八类会管机构”的“8+1”分类框架,对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经营机构、期货经营机构、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协会组织及其他会管单位的信息系统,按照机构类别—业务分类—系统技术功能域的三层结构统一编码,规范安全防护、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系统类型,形成5位英数字代码体系,用于行业信息系统登记、治理和跨机构协同的标准化标识。 中国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 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 业务类型: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国常会部署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 中国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指引》主要内容包括: 监管机构:国务院 业务类型:治理与战略/声誉风险 •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强调业绩比较基准运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强化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外部约束;•严格监管。 1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会议部署,通过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消费、扩投资,优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并要求加强政策落地的全链条管理和资金规范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中国财政部等部门公布一揽子贷款贴息政策 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监管机构:中国财政部 中国内地(2/2) 业务类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公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对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名单、外交部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定向金融制裁名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洗钱风险名单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提供金融等服务,限制其资金、资产转移,并不得事先通知相关对象。《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内控制度,持续关注并及时获取三类名单,在名单发布或调整及建立业务关系、提供一次性服务或客户信息变更时,对所有客户及其交易对象、全部业务开展名单核查,一经发现关联名单对象或其代理人、受指使或控制的组织,应立即采取限制转移等措施,并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书面报告。被采取措施对象可依反恐怖主义法、外交部程序或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对名单提出异议,名单调整、措施有误或经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应立即解除特别预防措施。对未建立内控制度或未履行义务的金融机构及责任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依反洗钱法相关条款处罚,特定非金融机构违法由其主管部门处罚。 中国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等五项政策。其中,《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规定,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反洗钱工作会议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业务类型: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反洗钱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25年反洗钱推进情况,提及制度体系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加强、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监管取得进展,并推进洗钱犯罪打击治理、监测分析、国际合作及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会议部署2026年重点: 国家网信办就《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 监管机构:国家网信办 业务类型:数据与技术 •推进反洗钱条线从严治党;•全力做好第五轮国际评估;•有序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配套制度落地,发挥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提升金融机构与特定非金融机构监管能力和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质量;•建立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常态化机制,强化监测分析能力。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根据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以及一旦遭到泄露、篡改、损毁或者非法获取、非法使用、非法共享,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组织权益、个人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数据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敏感一般数据、常规一般数据。在分级要素识别、影响对象和影响程度分析的基础上,综合确定数据级别。 香港金管局发布通函分享交易活动相关操作风险管理的良好实践 香港金管局分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良好行业做法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中国香港(1/3) 业务类型:金融风险 业务类型:运营和行为风险 香港金管局(HKMA)发布了一份通函,分享了其在对认可机构(AI)交易活动的操作风险管理进行现场检查时所发现的良好行业实践。HKMA指出,从资金运作到做市和客户驱动交易等交易活动,都会使AI面临未经授权的交易、交易输入错误、恶意交易和结算失败等风险,这可能导致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受损。鉴于此,HKMA定期审查AI在交易活动方面的风险管理运作。HKMA观察到,AI通常已建立了有效管理风险的框架,并因此在通函的附件中分享了一些良好实践,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10个领域: 香港金管局(HKMA)已向认可机构(AIs)发出通函,强调业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良好做法,并根据最近对(AIs)流动性风险管理进行的监管检讨的结果,检讨的重点是压力测试、应急计划及监测工具。它们涵盖以下领域: •流动性压力测试——许多AIs已经通过重新调整存款流出速度,以考虑其存款基础的特征和通过数字渠道可能放大的压力,审查并加强了其流动性压力测试框架。一些AIs还部署了反向压力测试,以确定可能威胁其韧性的压力水平,并制定了措施来应对已确定的脆弱性。•应急计划——除了进行定期和全面的演习外,AIs还保持了足够的流动性缓冲,以处理营业时间以外的应急情况,加强了与总部或母银行的融资安排,并增强了在压力下及时生成流动性信息的能力。一些AIs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还定期评估其应急资金计划的充分性以及执行此类计划的准备情况。•监测工具——一些AIs采用了监管指南和银行报告规定之外的额外指标,以支持内部监控。一些AIs也利用先进的技术工具来检测社交媒体中任何新出现的情绪。 •风险治理、监督和整体控制框架;•交易生命周期控制;•持续的风险管理、监控和报告。 香港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宣布《长者友善银行服务指引》及《无障碍银行服务实务指引(第二版)》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香港金管局发布《云端实务指引》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香港金管局(HKMA)及香港银行公会(HKAB)宣布,银行业界将落实《长者友善银行服务指引》及《无障碍银行服务实务指引(第二版)》,以加强对长者及残疾人士使用银行服务的支援。《长者友善银行服务指引》旨在建立务实的长者友善标准,支持政府促进银发经济,当中列载银行应采纳的八项主要原则及多项的建议措施,并透过加强金融教育,协助长者掌握金融资讯及数码技能。《无障碍银行服务实务指引(第二版)》则进一步加强无障碍银行服务措施,以确保不同需求的客户,包括肢体伤残、视障、听障客户及长者,均获得适切的银行服务。 业务类型:数据与技术 香港金管局(HKMA)已向认可机构(AIs)发出通函,宣布其已发布新的《云端实务指引》,旨在提供更完善的指引及分享业界的良好做法,协助AIs发掘云端技术的潜力。新的实践指引将涵盖范围从四个领域扩大到八个领域,涉及治理和监督、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服务提供商合同条款、弹性和退出战略、安全和数据保护、事件管理、持续监测以及劳动力战略和赋权。它还更加强调关键的风险和控制领域,如第三方依赖性、集中度风险、安全风险、数据治理和弹性,这些领域越来越得到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认可。 香港金管局发表Cargox 项目建议报告 香港证监会与阿联酋CMA签署里程碑式谅解备忘录,加强跨境数字资产合作 监管机构:香港金管局(HKMA) 监管机构:香港证监会(SFC) 中国香港(2/3) 业务类型: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 业务类型:数据与技术 香港金管局(HKMA)发表《Cargox项目建议报告》,提出20项建议和路线图,推动中国香港贸易融资生态现代化。报告归纳广泛研究和业界联系所得,阐述共20项建议,分属“数据”、“基建”和“互联”三大策略支柱: 香港证监会(SFC)与阿联酋资本市场管理局(CMA)已签署谅解备忘录(MoU),以加强在数字资产相关事务上的跨境监管合作。该MoU是SFC与海外监管机构首次就受规管数字资产实体的监管协作达成协议。该MoU建立了监管合作框架,包括通过相互咨询和信息交换,加强对跨境受规管数字资产实体的监管。 •数据支柱:聚焦加快运用数据推动贸易融资自动化,包括整合政府策略性货运与贸易数据及基础设施、开放过往贸易交易记录,以便银行评估企业信用状况,从而提升企业,尤其是中小企,获取贸易融资的机会;•基建支柱:透过促进数码贸易基建的发展,推动中国香港与海外贸易伙伴的贸易无纸化;•互联支柱:着重提高与中国内地、东盟等地区的互联性,并实施相关政策以维持中国香港作为贸易和贸易融资枢纽的竞争力。 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制定2026年至2028年的战略优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