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的全球金融服务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重要事项: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方面,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就监管技术标准草案发起公众咨询,草案规定了为报告大额风险而识别影子银行实体的标准。EBA建议提供银行服务和开展银行活动但不受监管和监督的实体,应被确定为影子银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审慎监管局、英国央行与美国证监会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MoU),主要涉及对使用替代合规相关的某些跨境场外衍生品产品的监督和监督。香港政府宣布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计划下的100%特别担保产品的申请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6月30日。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方面,香港金管局发布第二期《合规科技应用实务指引》,重点介绍合规科技解决方案,以协助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工作及持续监测客户。第二期的指引重点关注对客户的持续监测,因为其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中的重要性以及在合规科技中的欠成熟的领域。欧盟委员会(EC)已发布关于适用于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AML/CFT)框架中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则指引的咨询。咨询旨在获取以下方面的信息:当前在欧盟成员国在AML/CFT背景下运营的PPP类型;在合作模式中所交换的信息类型以及为保障基本权利而采取的措施。COVID-19措施方面,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宣布已授予临时授权,允许澳大利亚银行业协会(ABA)和参与银行合作制定各种现有的与COVID-19相关的救济方案。这将允许银行推迟偿还贷款、免除某些费用、促进财务复苏并维持小企业获得银行服务的机会。气候风险方面,马来西亚央行(BNM)和马来西亚证监会(SCM)就金融业应对气候风险发表联合声明。气候变化联合委员会(JC3)于2021年8月2日举行了第五次会议,以讨论其当前优先事项的进展以及在马来西亚金融部门内采取合作行动以建立气候适应能力的持续举措。欧洲央行(ECB)发布了绿色货币政策路线图。该路线图详细说明了欧洲央行在其货币政策职责范围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计划,并列出了三个里程碑:收集有关气候变化的可靠数据,用于分析和纳入欧洲央行宏观经济模型;利用知识评估欧洲央行对气候风险的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