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H1业绩稳健增长,车载与AR/VR加速突破 买入(维持评级) 事件: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报,25H1公司实现营收30.20亿元,同比+13.77%;实现归母净利润5.01亿元,同比+17.35%;实现扣非净利润4.46亿元,同比+14.10%。其中单季度Q2实现营收15.38亿元,同比+17.45%,环比+3.75%;实现归母净利润2.80亿元,同比+12.80%,环比+26.70%;实现扣非净利润2.39亿元,同比+7.92%,环比+15.34%。 2025H1业绩稳健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2025年上半年,公司锚定消费电子、车载光学、AR/VR三大核心业务方向不动摇,通过资源整合和管理升级强化竞争力,推动业务向车载光学和AR/VR转型;公司集中推进核心战略项目,确保业务稳健发展,为未来增长奠定基础。同时,2025年上半年公司整体毛利率为29.46%,同比+1.86pcts;净利率为16.81%,同比+0.25pcts,盈利能力改善。费用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销售、管理、研发及财务费用 率 分 别为1.19%/5.23%/6.41%/-0.92%,同 比 变 动 分 别 为0.05/-0.1/-0.27/0.9pcts。 作者 分析师邹 兰兰执业证书编号:S1070518060001邮箱:zoulanlan@cgws.com 相关研究 1、《24年业绩同比高增,汽车电子与AR协同发力—水晶光电(002273.SZ)公司动态点评》2025-02-12 消费电子需求回暖,车载与AR/VR加速突破:2025年上半年,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复苏态势持续深化,公司消费电子业务稳健增长。1)光学元器件业务,公司深化与北美及韩系客户合作,越南基地二期扩建高端滤光片产线,强化东南亚布局。涂布滤光片拓展至无人机、车载等领域,北美项目量产成功。微棱镜产品竞争力强,巩固核心供应商地位。单反相机业务市占率稳定,业绩稳健。2)薄膜光学面板业务,深化全球布局,实现销售利润双增长。巩固手机市场龙头地位,拓展车载、无人机等新领域。越南产线量产提升海外交付能力,数字化管理助推智能制造转型。3)半导体光学业务,拓展窄带新应用,稳固芯片镀膜市场优势,布局新技术;3D模组业务优化结构,深耕3D视觉全栈方案,突破机器人市场,业绩显著增长。4)车载光学业务,公司斩获LCOS技术AR-HUD项目定点及多个主机厂订单,市场覆盖扩大。新研发斜投影样机AR融合效果显著提升,获头部车企认可。5)AR/VR业务,公司突破反射光波导量产技术,与头部企业达成合作;衍射光波导领域深化与 Digilens的技术协同,实现小批量商用;布局光机零组件,迁移消费电子光学技术至AR/VR领域,抢占智能眼镜市场先机。 AI手机渗透加速,车载光学持续突破:据IDC数据显示,2025年一、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均保持1%~2%的同比增速。与此同时,端侧模型的精简优化与次旗舰芯片的强大支持,助力AI手机快速发展,并加速从高端机型向中端机型的渗透。Canalys预测,2025年AI手机渗透率将达到34%,这一显著趋势有望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的换机热情。此外,Canalys及IDC均预测,2025—2029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将继续保持温和增长态势。公司作为国际消费电子巨头核心合作伙伴,未来将持续深化产业合作,开发创新光学产品,助力客户实现技术升级。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汽协)数据显示,2025年1—6月,我国汽车产量与销量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1.4%。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1—6月中国市场(不含进出口)乘用车激光雷达前装交付量同比大幅增长76.35%,持续保持高增速,充分反映出市场对激光雷达的旺盛需求。公司车载光学业务以HUD及激光雷达视窗片产品为核心,市场份额始终保持前列。 维持“买入”评级:公司聚焦消费电子、车载光学、AR/VR三大业务,拓展AIoT及机器人视觉新场景。受益于AI手机、智能驾驶及AR/VR设备发展,公司AR-HUD获车企定点,光波导技术量产突破,高附加值产品持续升级,成长动能强劲。预计2025-2027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2.49/15.09/18.04亿 元, 对应EPS分别为0.90/1.09/1.30元 , 当 前股 价对 应PE分别为28X/23X/20X。 风险提示:汇率波动风险、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技术革新风险、市场竞争风险。 财 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免 责声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由长城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客户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客户(以下统称客户)提供,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长城证券。未经长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亦不得作为诉讼、仲裁、传媒及任何单位或个人引用的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任何用途。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长城证券研究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他人作出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长城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长城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长城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特 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本研究报告涉及股票相关内容,仅面向长城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上述类型的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究报告中的任何信息。 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分 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尽职、谨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长 城证券产业金融研究院 北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B座27层邮编:100031传真:86-10-88366686 深圳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6层邮编:518033传真:86-755-83516207 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A座8层邮编:200126传真:021-31829681网址:http://www.cg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