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本报告评估了摩纳哥在实施BEPS行动计划第14项行动(提高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方面的情况。摩纳哥拥有一个规模较小的税收协定网络,共12个协定,其中11个已生效。所有协定均允许纳税人对协定的解释和应用提出异议,并启动友好协商程序(PA)。
关键数据
- 摩纳哥已签署并批准了多项税收协定,其中大部分已包含友好协商程序条款。
- 摩纳哥尚未实施双边预约定价转移协议(APP)。
- 在评估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摩纳哥未收到任何友好协商程序的申请。
研究结论
- 摩纳哥基本符合行动14设定的最低标准,但在以下方面需要改进:
- 五个税收协定未包含必要的友好协商程序条款,需要通过双边谈判进行修改。
- 摩纳哥需要制定计划,以通过双边谈判更新其他税收协定,使其符合行动14的标准。
- 摩纳哥需要制定更清晰的友好协商程序指南,并确保其可供公众获取。
- 摩纳哥需要制定适当的绩效指标,以评估友好协商程序的功能。
- 摩纳哥需要提高其在仲裁方面的透明度。
改进建议
- 摩纳哥应通过双边谈判,要求将必要的友好协商程序条款纳入未修改的税收协定。
- 摩纳哥应制定计划,通过双边谈判更新其他税收协定,使其符合行动14的标准。
- 摩纳哥应发布更清晰的友好协商程序指南,并确保其可供公众获取。
- 摩纳哥应制定适当的绩效指标,以评估友好协商程序的功能。
- 摩纳哥应提高其在仲裁方面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