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监管要求及规定
美国证监会(SEC)自1993年起逐步完善对共同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监管框架,要求基金在招募说明书和年度股东报告中披露其业绩与宽基证券市场指数的对比。Form N-1A 规定基金需展示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情况,并允许使用多个基准。2022年修订的Form N-1A 进一步强化了透明度要求,将“宽基指数”定义为代表基金所投资市场整体的指数,并鼓励基金展示反映细分市场的窄基指数。
二、投资者视角:业绩比较基准重要性如何?
美国投资者普遍重视基金产品与市场指数的对比,根据ICI 2024年的调查,93%的持有共同基金的家庭在投资时会将基金表现与指数进行比较。研究显示,投资者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反应较为强烈,基准显著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较有经验的投资者对基准的反应更为敏感。投资者更关注基金的相对表现,而非基准的类型。
三、美国主动权益型基金跑赢业绩比较基准了吗?
美国主动管理型权益基金选取的主要业绩比较基准集中度不算高,其中标普500指数占比最高。截至2025/5/11,近1/3/5年跑赢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比例为32%/37%/39%。整体看,随着考察时间区间的延长,主动管理型权益基金跑赢业绩比较基准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但仍有超过50%的基金在5年期内未能跑赢基准指数。
四、什么因素影响了基金经理薪酬及基金管理费率?
美国规定必须披露基金经理的薪酬参考标准,大部分基金经理薪酬与基金投资业绩明确挂钩,评估期平均为3年。基金管理费率采用“支点费”模式,基于业绩比较基准实现情况对称浮动。以富达基金为例,若基金收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管理费率上浮,低于基准时下浮。
五、根据《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业绩比较基准的三层重要性判定
- 考核层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基准”纳入对于基金经理及基金公司的考核。
- 产品费率层面:新发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存量基金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
- 基金经理薪酬层面:对业绩低于基准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明显下降;对业绩显著超过基准的基金经理,可以合理适度提高其绩效薪酬。
六、后续展望
过去我国对业绩比较基准的重视程度不够,本次改革思路与海外成熟市场接近。后续需关注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监管指引的落地情况,监管政策如何引导主动管理基金在保持定价能力与合理考核之间形成正向循环将是判断政策落地效果的核心。
七、风险提示
监管变化、适应考核新政策对市场带来的影响、资本市场波动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