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总结
哥斯达黎加的税制网络由四份生效的所得税(和/或资本)税协定组成,所有协定均包含解决税协定条款解释和适用争议的相互协商程序(MAP)。哥斯达黎加的MAP计划规模较小,在解决MAP案件方面经验有限。总体而言,哥斯达黎加基本符合行动14最低标准的要求。哥斯达黎加的所有税协定均包含MAP条款,这些条约遵循OECD模型税协定的第25条第1至3段。其条约网络与行动14最低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
哥斯达黎加在行动14最低标准的其余要素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哥斯达黎加没有双边APA计划,因此没有关于争议预防的要素可评估。哥斯达黎加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行动14最低标准关于MAP可用性和接入的要求。它将在所有转让定价案件和原则上存在审计结算的案件中提供MAP接入,尽管自2016年1月1日起,它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此类问题的MAP请求。然而,哥斯达黎加可能会拒绝在应用反滥用条款的案件中提供MAP接入。此外,哥斯达黎加可能在争议问题已根据哥斯达黎加国内法律提供的司法救济作出裁决的情况下,或在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在任何管辖区域内逃避其税收义务的情况下,或纳税人在另一个案件中或财政年度就相同问题撤回了MAP请求的情况下,或由哥斯达黎加主管当局决定的其他任何情况下限制对MAP的接入。哥斯达黎加已经建立了一个文件化的双边咨询或通知程序,用于那些情况下,其主管当局认为纳税人在MAP请求中提出的异议没有根据,尽管自2016年1月1日起没有出现此类案件。尽管哥斯达黎加发布了关于MAP可用性和如何在实践中根据税协定应用该程序的指南,但其主管当局的联系信息并未提供在内。虽然哥斯达黎加在报告期内没有关闭任何MAP案件,但哥斯达黎加在2016年至2022年期间的MAP统计数据如下:2016-22 开启库存 1/1/2016 案件开始 案件关闭 结束库存 31/12/2022 平均关闭时间(个月) 归因/分配案件 0 4 0 4 n.a. 其他案件 0 0 0 0 n.a. 总计 0 4 0 4 n.a. 哥斯达黎加的主管当局直到2021年才参与MAP案件,目前有四个悬而未决的MAP案件,均于2022年收到。然而,鉴于其主管当局最近进行了重组,哥斯达黎加应确保其主管当局的新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其MAP案件,并得到培训,以便及时、高效、有效地处理和解决这些案件以及未来的MAP案件。此外,哥斯达黎加还满足行动14最低标准中关于解决MAP案件的所有其他要求。哥斯达黎加的主管当局完全独立于税务机关的审计职能。其组织是充足的,使用的绩效指标是适当的,可以执行MAP职能。最后,哥斯达黎加在原则上也满足行动14最低标准,关于MAP协定的实施,尽管自2016年1月1日起没有签订任何MAP协定。此外,哥斯达黎加还监控MAP协定的实施情况。
在行动14最低标准的要素B.1中,存在接入MAP在合格案件中被拒绝的风险,包括:• 争议问题已根据哥斯达黎加国内法律提供的司法救济作出裁决 • 纳税人被主管当局认为在任何管辖区域内逃避其税收义务 • 纳税人在另一个案件或财政年度就相同问题撤回了MAP请求 • 哥斯达黎加主管当局决定的其他任何情况。哥斯达黎加应确保符合OECD模型税协定第25条第1段的第1款要求的纳税人能够接入MAP。在要素B.4中,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就是否满足税协定反滥用条款的应用条件或国内法律反滥用条款的适用与税协定条款冲突是否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接入MAP可能会受到限制。哥斯达黎加应确保为合格案件提供接入MAP,这些案件涉及是否满足税协定反滥用条款的应用条件或国内法律反滥用条款的适用与税协定条款冲突。
哥斯达黎加的MAP指南没有包括其主管当局的联系信息。哥斯达黎加应尽快更新其MAP指南,以包括其主管当局的联系信息。虽然这不属于行动14最低标准的要求,但为了进一步提高其MAP指南的详细程度,哥斯达黎加可以考虑包括以下信息:• 是否在以下情况下提供MAP:(i)转让定价案件,(ii)多边争端和(iii)真诚的外国发起的自我调整 • 是否可以要求通过MAP解决 recurring 问题 • MAP协议实施过程中的步骤和步骤的时间,包括纳税人在此类情况下应采取的任何行动(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