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山共和国目前与44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其中36个已生效。所有协定均包含解决税收协定相关争端的相互协商程序(MAP)条款,但黑山尚未处理过任何MAP案件。
核心观点: 黑山在《BEPS行动计划第14条》最低标准方面基本符合要求,但仍需改进。
关键数据:
- 黑山与44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其中36个已生效。
- 所有协定均包含MAP条款,但黑山尚未处理过任何MAP案件。
- 黑山计划通过加入多边工具和双边谈判的方式,更新其税收协定以符合最低标准。
主要发现:
- 黑山需要更新12项税收协定,以符合最低标准中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四项关键领域的要求。
- 黑山没有双边预约定价安排(APA)计划,因此无法进行APA的回溯。
- 黑山没有MAP指南,也未提供MAP概况。
- 黑山没有MAP统计数据,也未建立与条约伙伴国沟通、监控和管理MAP案件的系统。
- 黑山未报告其关于在MAP框架内使用仲裁的立场。
建议:
- 黑山应加入多边工具,并通过双边谈判更新其税收协定。
- 黑山应发布清晰的MAP指南,并使其易于公众获取。
- 黑山应提供关于其MAP仲裁立场的透明度。
- 黑山应确保其负责MAP的人员具备处理和解决MAP案件所需的培训和资源。
- 黑山应建立与条约伙伴国沟通、监控和管理MAP案件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