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摩洛哥与40多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其中绝大多数协定包含解决税收争议的相互协商程序(MAP)条款。摩洛哥的MAP机制较为完善,但仍需进行一些调整以符合BEPS行动14的最低标准。
关键数据
- 摩洛哥MAP案件数量在2016-2022年间有所增长,但案件解决率仅为63%。
- 摩洛哥MAP案件平均解决时间为29.04个月,其中归因/分配案件平均解决时间为49个月,其他案件平均解决时间为25.71个月。
- 摩洛哥MAP库存中仍有1个2016年之前的案件未解决。
研究结论
- 摩洛哥需要修订16个税收协定,以包含相互协商程序的相关条款,并通过多边工具或双边谈判进行更新。
- 摩洛哥应加强对MAP职能的资源投入,以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案件。
- 摩洛哥应引入双边磋商或通知程序,以便在纳税人提出的异议不被认为合理时,其他缔约方的税务机关能够提供意见。
- 摩洛哥应在其MAP指南中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例如MAP在反避税条款、多边争议和善意外国发起的自我调整案件中的适用性,以及税收抵免的暂停和利息罚金的考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