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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债政策概况与2024年市场运行回顾及2025年展望

2025-01-14王娜远东资信欧***
绿债政策概况与2024年市场运行回顾及2025年展望

2025年1月15日 作者:王娜 邮箱:wangna@fecr.com.cn 绿债政策概况与2024年市场运行回顾及2025年展望 摘要 相关研究报告: 1.《2024年11月绿色债券发行简报》,2024.12.18 2.《2024年10月绿色债券发行简报》,2024.11.19 自2015年底启动以来,贴标绿色专项债券市场已有近10年的 发展,目前我国存量贴标绿色债规模达2.1万亿元。本文首先将通过四问四答的形式对贴标绿色债券的发展历程、定义及分类、募集资金用途、相较其他债券优势进行简单梳理,然后,在此基础上回顾2024年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情况,并进行展望。 2024年绿色债券市场回顾: 一、2024年五大政策特征:1.绿色金融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2.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协同推进;3.首次明确提出国内统一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完善;4.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5.绿色金融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 二、2024年四大市场运行特征: 1.发行节奏维度:绿色债券发行节奏虽进一步放缓,发行规模仍超6800亿元,其中蓝色债券等创新品种表现亮眼。 2.发行债券维度:绿色金融债、绿色信用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均衡发力,其中仅绿色信用债实现正增长;整体发行期限以中短期为主。 3.发行主体维度: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仍以高评级国企为主,集中于银行、公用事业、城投公司。绿色金融债中,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城商行成为发行主力;绿色信用债中,绿色产业债发行人集中于公用事业、非银金融、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城投债发行人区域集中于苏渝京浙地区。 4.绿色评估认证维度:超七成规模的绿色债券进行了第三方认证,其中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认证程度较高;绿色评估认证服务业务集中度较高。 2025年绿色债券市场展望: 展望2025年,我国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纳入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将继续深化,绿色债券市场规范进程稳步推进,绿色债券市场有望持续高质量扩容,并进一步与国际市场融合。 根据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2022年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中的定义,绿色债券指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 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自2015 年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明确绿色金融债券以来,贴标绿色专项债券市场已有快10年的发展,目前存量贴标绿色债1规 模约达2.1万亿元。本文将首先通过四问四答的形式对贴标绿色债券进行简单梳理,然后在此基础上回顾2024年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情况,并进行展望。 一、四问四答了解贴标绿色专项债券 (一)绿色债券发展历程如何? 我国绿色债市场相较于国际市场(2007年欧洲投资银行(EIB)发行全球第一只绿色债券)起步较晚,自2015 年首次明确绿色金融债券以来,我国绿色债整体经历了初步探索、制度完善、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初步探索阶段(2015年):绿色债券定义和分类明确,我国贴标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2015年12月央行和发改委分别发布第39号公告(关于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其附件为《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相应明确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债券的定义和支持项目的分类,我国贴标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 制度完善阶段(2016年-2020年):绿色金融体系制度框架建立,绿色债市场化机制逐步形成。2016年1月,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在银行间发行了首批绿色金融债,绿色金融债实现了从制度框架到产品发行正式落地。2016年3月、4月上交所、深交所先后发布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指引相关文件。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文件指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并从绿色信贷、证券市场、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多个维度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制度框架。随后的2017到2019年间,证监会、交易商协会、人行等监管机构进一步出台绿色公司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金融债等监管规则,完善和加强对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违规整改等问题的监督管理。本阶段我国绿色债市场化机制逐步形成,2016-2020年间绿色债发行规模每年均在2000亿左右。 快速发展阶段(2021年-至今):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提出以来,相关制度更加完善,碳中和债和蓝色债券等创新品种相继推出,绿色债市场加速发展,发行规模实现阶梯式跃升。绿色债制度层面,一方面,绿色债标准实现统一。2021年4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发布,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范围进行 统一。2022年7月,绿色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标准实现国内初步统一、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创新品种相关制度接连推出,2021年3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发布,创新推出“碳中和债”;2021年7月,上交所和深交所同时发布绿色公司债券相关指引,首次在绿色债券板块下新增“蓝色债券”子品种。绿色债发行层面,绿色债发行规模在该阶段呈现阶梯式跃升,由2020 年的2316.3亿元骤增到2022年的8730.7亿元。尽管绿色债发行规模在2022年达到小高峰后发行虽有所放缓,但 2023年、2024年发行规模均在6000亿元以上,远高于2020年以前的每年2000亿左右。从具体品种来看,2021年在碳中和债和蓝色债券相关监管政策落实到位后,两类债券均开始发行。 1本文绿色债券样本范围为债券全称中含有“绿色”“蓝色”“碳中和”的贴标绿色专项债券;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15:1.《绿色债券支持 项目目录(2015)年版》、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布,首次明确绿色债券的定义与分类 2015 2016 2017 2018 规范发展阶段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快速发展阶段 2020: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2021:1.《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发布,统一分类标准2.创新推出碳中和债、蓝色债券 2016:1.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发行境内首批绿色金融债券; 2.上交所、深交所先后发布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指引文件 2017-2019:1.证监会、交易商协会、人行等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不断完善和加强对绿色债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违规整改等问题的监督管理。 2.《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发布; 3.国务院批准设立广东省等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2022:《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发布,我国绿色债券评估标准统一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图1:2015年以来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及重要事件(单位:亿元)资料来源:Wind资讯,远东资信整理 表1:绿色债券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及事件梳理 时间 部门/机构 文件/事件 备注 初步探索阶段 2015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首次提出绿色金融体系,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2015年12月 人民银行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 明确了绿色债券定义分类、资金投向规范等 2015年12月 发改委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提出绿色债券适用范围、重点支持领域,相关审核要求和优惠政策 规范发展阶段 2016年1月 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发行境内首批绿色金融债券 国内绿色金融债券实现从制度框架到产品发行正式落地 2016年3月 上交所 《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 提供了上交所发债指引 2016年4月 深交所 《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 提供了深交所发债指引 2016年8月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 保监会七部委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 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重要意义,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 2017年3月 证监会 《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金融机构投资绿色债券,提出编制绿色债券指数 2017年3月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 支持企业使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2017年6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印发五个试验区总体方案 明确了湖州市、衢州市、广州市、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赣江新区、贵安新区等地开展绿色金融改革,鼓励支持试点地区大力发展绿色债券。 2017年12月 人民银行、证监会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 对绿色债券发行、评估进行指引,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提高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 2018年2月 人民银行 《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债券存续期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加强对存续期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违 规整改等问题的监督管理 2018年7月 人民银行 《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 (银发〔2018〕180号) 人行分支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级的基础参照,后被2021年推出的新评价方案替代 2019年4月 人民银行 《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 支持和鼓励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2020年9月 我国明确提出了要实现“双碳”目标,即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进一步大力引导推动了绿色债券的快速发展 快速发展阶段 2021年3月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 创新推出碳中和债,对其定义、募集资金用途、项目遴选、存续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碳中和”贴标绿色 债 2021年4月 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 修订目录 2021年5月 人民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 建立定量、定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纳入评价范围,按季度开展评价工作,鼓励和督促银行业金 融机构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业务 2021年7月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 —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已废止) 首次在绿色债券板块下新增“蓝色债券”子品种,进一步优化了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7月 深交所 《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一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修 订)》(已废止) 新增蓝色债券相关要求 2021年11月 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 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对象暂定为全国性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按贷款 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利率为1.75%。 2022年1月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1〕33号) 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2022年3月 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发改开放〔2022〕408号) 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境外项目绿色发展 2022年6月 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 (银保监发〔2022〕15号) 2022年7月 绿色标准委员会 《中国绿色债券原则》 对绿色债券定义、核心要素、适用范围等进行规定,要求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需100%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 、 绿色经济活动等相关的绿色项目 2023年3月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3年修订)》 参照《中国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