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业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发展迅速,形成了多元化的业务模式,能够从财产和财富运用管理、资产保值增值、产业投融资以及公益慈善等方面服务居民养老需求。信托制度和功能价值有利于形成信托公司特色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与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形成互补,构建生态圈,共同为中国的老龄化事业贡献特色力量。然而,高质量服务老龄化事业仍面临许多制度障碍,包括养老信托的顶层制度设计、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财产的过户税收问题、监察人制度建立等,需要以改革的方式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