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中国信托业协会编 《2022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评审专家 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 主任:姚江涛 副主任:涂一锴蔡概还 委员:俞华军苏小军陈赤戴巍卫濛濛刘孟革张丽平周小明 目录 壹 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业务模式研究1 一、概述5 二、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理论研究8 三、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实践探索16 四、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模式分析25 五、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业务展望36 贰 《信托法》修订内容研究45 一、课题研究的意义及遵循的指导思想47 二、课题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50 三、课题主要创新之处62 四、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68 叁 信托业数据治理与应用实践研究71 一、行业趋势及关键变革75 二、信托业数据治理及应用发展分析77 三、信托业数据治理综合体系82 四、信托业数据治理重点专题剖析87 五、价值驱动的数据应用场景探究106 六、行业视角数据治理及应用思考119 七、展望122 肆 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专题研究127 一、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内涵和时代要求131 二、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总体成效140 三、信托业服务高质量发展144 2022 四、信托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2 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五、信托业服务美好生活159 六、关于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建议167 伍 新业务分类背景下信托业转型发展研究173 一、新业务分类办法与信托业转型发展的必然性177 二、新分类方法下我国信托行业主营业务结构分析181 三、组织架构、激励机制与企业文化转型203 四、投研能力提升209 五、风险管理转型215 六、金融科技和运营能力提升219 七、政策建议225 陆 信托公司标品信托的差异化发展研究231 一、标品信托的定义、意义和现状235 二、标品业务发展的竞合分析238 三、差异化发展的展业策略和产品体系242 四、差异化发展的投研体系建设245 五、差异化发展的资金渠道和品牌建设249 六、差异化发展的保障机制253 七、政策建议261 2 玖 柒 “双碳”目标下的绿色信托创新研究265 一、“双碳”目标下绿色信托发展机遇269 二、我国绿色信托发展现状及面临挑战272 三、国内外绿色金融发展经验与借鉴285 捌 目录 四、信托业务新分类视角下绿色信托创新展望292 五、绿色信托创新发展的保障机制 300 信托业助力共同富裕的模式和路径研究 305 一、引论 309 二、信托制度契合“共同富裕”发展需要 312 三、信托业助力社会财富“蛋糕”做大 316 四、信托业助力社会财富“蛋糕”切好分好 324 五、信托助力共同富裕的社会生态建设 332 六、发挥信托助力共同富裕作用的相关建议 337 信托公司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研究 343 一、廉洁风险概述及防控现状 347 二、信托行业清廉金融文化 359 三、信托公司廉洁风险防控体系 365 四、信托公司廉洁风险防控保障机制 371 五、做好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未来展望 379 信托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研究——基于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视角 413 一、信托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17 二、各类机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420 拾 3 三、信托公司建设信用评级体系的关键要素430 四、信托公司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模式438 五、信托公司信用评级体系的建设难点与解决路径443 六、信托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的展望与建议446 2022 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后记450 4 壹 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业务模式研究 课题牵头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课题指导专家:刘孟革 课题组成员: 周永胜 梁光勇 颜廷冉 胡成蹊 任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陈进 夏爽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王栋琳 尹璐 张文博 刘建 杨旸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高雅 王思默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李郁坚 陈迪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杨显峰 郑文蝶 徐因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方玉红 苑西恒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课题组成员: 赵 杨 金谧 蒋文笑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桂 玲 查泓岸 靖东晓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梁 娜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贺创业 袁方 王盛楠 刘洋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王硕 刘刚 徐一宁 顾凌骏 贺晗 高雨欣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周正源 殷琪洋 吴朔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刘天启 王伟 吴越 张毅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刘发跃 陈俊华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刘博研 秦华 张蕴蕾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和晋予 沈苗妙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秦江卫 陶斐斐 李韶宇 王张悦 刘载舟 贾维维 毛睿 刘桓佑 秦振扬 刘玥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于宇 李彧 孔令超 匡岩 张希 陈雅韵 蒋玲洁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袁田 熊志远 陈帅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朱晓林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周萍 董悦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 壹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业务模式研究 本报告研究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业务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注重从理论层面上梳理信托在破产重整中的一般性制度功能及其局限,也聚焦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实务中已经出现的具体难题,并尝试提出应对思路。报告系统阐述了信托制度与破产重整制度的共同理念和运行机制,这是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制度基础。报告对国内外相关实践进行了介绍,尤其是对美国较为常见的大规模侵权案件重整信托的应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讨论,指出信托制度在解决社会痛点问题上可以有所作为。报告丰富了监管分类的维度及内涵,创新性地从信托功能维度提出了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三类模式,即以重整企业作为委托人“重整企业服务信托模式”,以债权人作为信托委托人、以管理重整企业债权为主要方式的“债权人服务信托模式”以及发挥信托产品金融属性挽救困境企业的“纾困服务信托模式”,并对三类业务模式的业务逻辑、交易结构、实践操作难点及应对思路进行了讨论,同时对信托参与市场化重组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报告还对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业务进行了展望,从完善配套制度、健全业务规范和发挥行业机构协调功能的角度提出了初步建议。 一、概述 (一)研究范围的界定 1.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定义 壹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业务模式研究 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提出“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的业务类型,为信托公司参与企业市场化重组和破产重整提供受托服务指引了方向。根据相关监管意见,“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属于资产服务信托业务的子类型,是指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为企业风险处置提供受托服务,设立以向债权人偿债为目的的信托,旨在提高风险处置效率。以是否进入破产重整司法程序为分界线,为面临债务危机、拟进行债务重组或股权重组的企业风险处置提供的受托服务,称为“企业市场化重组受托服务信托”;为依照《破产法》实施破产重整、和解或者清算的企业风险处置提供的受托服务,称为“企业破产受托服务信托”。 以上述“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定义为基础,本报告围绕信托公司参与企业市场化重组和破产重整企业风险处置的模式进行研究,并尝试进一步充实和丰富这一概念的内涵,从较为宽泛的意义上探讨信托公司在困境企业拯救过程中可能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因此,出于严谨的考虑,本报告在正文中仍将采用“破产重整服务信托”这一概念,而未直接使用“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 本报告所称的“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主要是指信托公司运用信托制度优势和受托人服务能力,以提高企业风险处置效率为目标,以面临债务危机的困境企业为面向,在困境企业市场化重组和司法重整过程中提供的资产流转、资金支持、资金结算、财产分配等受托服务的信托业务。本报告所研究分析的信托业务模式,既包括当前在我国信托业实践中常见的以重整企业作为委托人的业务模式(本报告称为“重整企业服务信托模式”),也包括以债权人作为信托委托人、以管理重整企业债权为主要方式的业务模式(本报告称为“债权人服务信托模式”),以及发挥信托产品金融属性挽救困境企业的业务模式(本报告称为“纾困服务信托模式”)。 从信托基本制度原理的角度来看,无论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的庭内重整阶段还是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的庭外重组阶段,本报告提出的三类具体业务模式均可以得到应用,不会因阶段的不同而有实质区别。但在庭外重组阶段,三类业务模式的应用会面临与庭内重整阶段不同的实操难题。因此,本报告对信托参与庭外重组的业务将作集中分析。 2.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要素 (1)应用领域。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是在企业的破产重整过程中得以应用的服务信托业务,是以困境企业的风险处置为应用场景。在此过程中,信托公司有机会深度参与破产重整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拓展增值服务边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2)信托目的。根据所服务的对象的不同,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信托目的也存在一定的区别。但总体而言,设立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最终都是为了充分协调重整主体、债权人、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各方主体的利益,最终使重整主体能够获得新生。 2022 (3)参与主体。根据具体业务模式的不同,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参与主体可能存在一定的区别,但一般而言,相关参与主体应当包括重整主体、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和信托公司 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受托人)。实践中,破产重整服务信托设立前,破产管理人一般会参与信托的方案设计、意见征询等多方面的工作。 (4)信托财产。能够作为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信托财产的财产类型众多,常见的可以作为信托财产的财产类型可以包括货币资金、股权、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当前,以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等其他类型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方案设计。 (5)信托受益权。基于信托交易结构的灵活性,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可以做平层的结构设计,也可以做结构化安排,将信托受益权分为优先信托份额、普通信托份额以及劣后信托份额。有别于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中以全部信托财产为基础所做的结构化安排,此处的结构化设计是将信托财产的收益分为特定收益(即优先信托份额对应财产处置变现所得)和非特定收益(即特定收益外的所有其他收入)。特定收益应优先、排他向对应的优先信托受益人分配。这一安排能使享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获得定向优先受偿,将担保物权优先性转换为信托受益权的优先性,从而实现多重目的。 (6)信托计划管理机制。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治理机构一般包括受益人大会、管理委员会等。受益人大会由所有获得分配信托份额的债权人组成,是信托计划运行的最高权力及监督机构,有权决定信托的一切重大事宜,如延长信托期限、提前终止信托计划或变更受托人等。受益人人数众多时,可在受益人大会下设立受益人常务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和授权对信托事务进行经营决策,包括对信托财产处置、分配等事宜的决策。管理委员会的委员一般由债权人提名,考虑到原经营管理团队对底层资产管理的作用,可视情况设置债务人委员。 受托人负责执行受益人大会及受益人大会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在授权范围内有权自主决定资产处置管理问题。受托人还可以依法聘请资产管理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部分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处置。 (二)研究背景 任何一个新的理念或者术语的提出,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受到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同时也是对当时环境的回应。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作为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项创新型信托业务,也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及信托业务转型等综合因素的作用应运而生的。 1.破产案件增多,社会影响广泛 壹信托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的业务模式研究 近年来中国经济进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期,经济结构深度调整,资源错配的风险加速释放,2020年突然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风险资产暴露,部分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和债务危机。根据央行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截至2021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8万亿元,较2019年疫情之前增长了4000亿元,增幅16.67%。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