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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数字政府白皮书(2024版)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分册

综合2024-12-20-中国移动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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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数字政府白皮书(2024版)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分册

「前言」 中国加速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三大核心任务:强化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旨在通过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再造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服务模式,提高决策效率与服务水平。预计到2025年,中国将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政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显著进展,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将更加完备,数据资源实现高效管理与有序流通,支撑数字政府高效运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2024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强调数字赋能,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公共应用支撑,减少重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确保“减负不减服务”。同时,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标志着数据首次被明确为生产要素,旨在通过数据的协同、复用与融合,发挥其在数字经济中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将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深刻变革,助力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新生态。 2024年,大模型技术应用火遍全球,大模型技术的应用正在深刻的改变着世界,而这个变革离不开高质量数据的发展。可以说,数据已成为未来人工智能竞争的关键要素,人工智能正在从“以模型为中心”加速向“以数据为中心”转变。中国移动勇担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主力军,始终站在科技创新前沿,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引领政务大数据的创新实践。《中国移动数字政府白皮书(2024版)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分册》阐述了中国移动在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领域的政策解读、趋势判断、整体架构、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典型案例和生态体系,旨在为数字政府深入规划建设中提供系统性、先进性、高质量的服务能力。 「本书编写组」 指导单位 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政企事业部编写单位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主编 胡珉、陈仲双、周洪瑶、王俊青、郝振军、赵佳明(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参编 李宁、王学峰、李泽昊、祖梦佳、毕艳玲、曹植瑞(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目录」 01行业趋势 02愿景内涵 03整体架构 04应用场景 05典型实践 06生态合作 01 行业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出发,准确把握全球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围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等创新实践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和数字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由数字政府建设引领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1.1.1“十四五”规划绘就数字政府建设宏伟蓝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任务,单独设立“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章节,指出要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明确了三大任务:一是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确保公共数据安全,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二是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持续深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布局建设执政能力、依法治国、经济治理、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信息系统,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三是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 1.1.2数字政府和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进入关键性一年 2025年,是我国数字政府和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的关键一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政府履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数字政府建设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指出到2025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政务数据质量显著提升,“一数一源、多源校核”等数据治理机制基本形成,政务数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数据资源实现有序流通、高效配置,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支撑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显著增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1.3政务服务提升进入新阶段,政务数据共享提出高要求 2024年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依托全国一 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总枢纽,强化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国务院部门要加快整合本领域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并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数据接口等方式对接联通,推动条块系统更好融合互通。《指导意见》要求要提升省级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和市级平台应用创新能力,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地市级以下政务服务平台,减少平台重复建设、多头维护和基层负担,这需要数智技术汇聚数据和贯通服务,筑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数据底座,真正依托数据共享做到“减负不减服务”。 1.1.4数字中国发展更加夯实,数据要素建设步伐加快 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正式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旨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与2015年“互联网 +”行动相比,“数据要素×”实现了从连接到协同、使用到复用、叠加到融合的转变。《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2年我国数据产量达8.1ZB,同比增长22.7%,全球占比达10.5%。海量数据资源和超大数据要素市场规模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数据要素并不是单一的赋能“+”,而是能够发挥“乘数效应”。“数据要素×”是数据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与不同要素结合,作用于不同主体,发挥协同、复用和融合作用,对其他生产要素、服务效能和经济总量产生扩张效应,提升效 率、释放价值和创新发展,推助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1.2.1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步伐逐渐加快,各地政府展开数字政府建设,并涌现出许多高效便民的实践。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福建省提出“全省一盘棋、上下一体化建设”,构建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和一个综合门户,支撑N个应用的“1131+N”一体化数字政府体系。在政务服务方面,不少地方开辟了“一件事一次办”线上服务专区,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实现企业开办、新生儿出生等企业群众密切关注的“一件事”高效办理,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在政务数据汇聚融合方面,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完善数据服务、数据治理、数据分析、安全管理、应用支撑等系统组件,在建设国家政务数据管理总枢纽、政务数据流转总通道和政务数据服务总门户上稳步迈进。在技术赋能方面,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GIS、视频分析等技术,为市政运行管理、一体化应急调度、智慧环卫、智慧园林绿化和异常事件处置等场景提供决策辅助支撑。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接入52个部 门和32个地方,共上线6006个目录,挂接2.06万资源,累计调用 4847.07万次服务。截至2023年8月,我国已有226个省级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各地平台无条件开放的可下载数据集容量从2019年的15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超480亿元,5年间增 长约32倍。在国家相关系列政策指导下,各省市陆续发布了数据相关政策的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指导本地区进行政务数据发展和使用。各省市数据相关政策汇总 省市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北京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2023年6月 《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12月 天津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 2019年1月 河北 《关于印发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1月 《河北省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管理办法》 2023年1月 山西 《山西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2023年7月 内蒙古 《关于印发全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年4月 辽宁 《辽宁省遥感影像数据统筹共享管理办法》 2022年11月 吉林 《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2023年5月 上海 《上海市数据条例》 2022年1月 《上海市公共数据共享实施办法》 2023年3月 《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2023-2025年)》 2023年7月 江苏 《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 浙江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年8月 《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2017年3月 安徽 《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2021年1月 福建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2022年2月 江西 《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 2024年3月 山东 《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 2020年2月 河南 《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2年4月 湖北 《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 2021年2月 湖南 《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人信息大平台政务数据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0年4月 广东 《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2021年10月 广西 《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实施意见》 2022年1月 《广西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11月 海南 《关于印发海南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的通知》 2023年12月 重庆 《重庆市数据条例》 2022年7月 四川 《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2021年9月 贵州 《贵州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6月 云南 《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3年12月 陕西 《陕西省大数据条例》 2023年1月 宁夏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的实施意见》 2022年2月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2月 1.2.2问题与挑战 在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的深入推进过程中,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和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确实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关键的问题与挑战,主要有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数据需求不明确、共享制度不完备、供给不积极、供需不匹配、共享不充分、数据异议处理机制不完善、综合应用效能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数据协同共享力度,进一步加快国家数字化全面深入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各地区各部门产生政务数据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不尽相同,缺乏统一有效的标准化支撑。 1.2.3发展探讨 一是构建完善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升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共享支撑能力,统一受理各类共享申请和提供服务,形成覆盖国家、省、市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