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对东南亚四国光伏电池的反倾销(AD)调查做出初步肯定裁定,前期出货无需追溯,后续出口美国需缴纳保证金,终裁税率预计于2025年4月落地。从头部企业所在区域看,马来西亚税率21.31%(主要为PERC产能),越南税率53.3%~56.5%,泰国税率77.85%。双反AD/CVD综合税率对比显示,韩华Q cells(马来西亚)为14.72%,隆基(马来西亚)约27%,东方日升(马来西亚)约27%,晶澳(越南)约56%,晶科(越南)约59%,天合(越南约57%,泰国约78%)和阿特斯(泰国约81%)。
自调查以来,头部企业已进行风险控制,初裁税率符合预期,预计前期观望订单将陆续启动。东南亚加征双反税后,利好非中、非东南亚产能(如印尼、阿曼、美国),但美国需求仍依赖东南亚供给,预计电池/组件将涨价传导税率,整体影响可控。后续时间表:商务部/ITC预计2月10日、3月27日前发布反补贴(CVD)终裁,4月18日、6月2日前发布反倾销(AD)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