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reatEagle(Xi'An)AviationEngineeringCo.,Ltd.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锦城三路66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109.259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0,437.0370万股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目录 发行人声明1 本次发行概况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7 第二节概览12 一、重大事项提示12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4 三、本次发行情况14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15 五、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19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4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5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5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25 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26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6 第三节风险因素27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27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2 三、其他风险32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34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34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35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41 四、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41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50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54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5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54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概况56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62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62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63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64 十四、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65 十五、发行人员工情况72 第五节业务与技术7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7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情况118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74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86 五、发行人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94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217 七、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217 八、公司的境外经营情况238 九、公司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239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41 一、财务报表241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250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 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251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254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254 六、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55 七、报告期内的主要税项、税率及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285 八、分部信息情况287 九、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87 十、主要财务指标288 十一、盈利预测披露情况289 十二、报告期内会计报表附注中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290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290 十四、财务状况分析347 十五、现金流量分析及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388 十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393 十七、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394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395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9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96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98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399 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404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404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40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405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405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406 六、同业竞争情况407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408 八、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411 九、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411 第九节投资者保护412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412 二、股利分配政策413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417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418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420 一、重大合同420 二、对外担保情况423 三、诉讼和仲裁情况423 四、关于前次申报424 第十一节声明42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2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43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31 四、保荐机构执行董事声明432 五、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433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434 七、审计机构声明435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36 九、验资机构声明437 十、验资复核机构声明439 第十二节附件440 一、备查文件44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441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441 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46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465 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鹰之航、西安鹰之航 指 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鹰之航有限 指 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浩航中鹰 指 深圳市浩航中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昆明众航 指 昆明众航安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昆明众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昆明众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公司股东 航电三零 指 襄阳航电三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群利壹伍 指 襄阳群利壹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杭州启悦 指 杭州启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原股东 深圳鹰之航 指 深圳市鹰之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零一五 指 襄阳三零一五航空电气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安卓道 指 西安卓道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联宇航 指 深圳市中联宇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鹰之航全资子公司 昆明易安飞 指 昆明易安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鹰之航全资子公司 珠海鹰之航 指 珠海鹰之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鹰之航全资子公司 大连鹰之航 指 大连中科鹰之航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武汉航鑫 指 武汉航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东江科技、贵州东江 指 贵州贵安新区东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深圳鹰之航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鹰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深圳鹰之航机电分公司 指 深圳市鹰之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09.259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普通股、A股 指 本公司本次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大华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西安天枢 指 西安天枢航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东风公司 指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东风汽车公司 东风电气 指 东风汽车电气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襄樊东风汽车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年因被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而注销 东风电驱动 指 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航空 指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东方航空、中国东航 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15.SH) 东航技术 指 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海航控股 指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21.SH) 海航集团 指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系单位、海航系客户 指 海航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海航集团下属企业 国航系单位 指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南航系单位 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东航系单位 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首都航空 指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 指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海航技术 指 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海航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客户 顺丰航空 指 顺丰航空有限公司 金鹏航空 指 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祥鹏航空 指 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鹿 指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上海金鹿 指 上海金鹿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天津货运航空 指 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海南高院 指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海航控股重整案 指 海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海航集团重整案 指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方大集团 指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南方航空 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29.SH) 香港航空 指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瑞丽航空 指 苏南瑞丽航空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瑞丽航空有限公司 中国商飞 指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