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财务数据
- 公司需追溯调整可比期间(2023年9月30日)数据,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
- 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也未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但具体数据未在摘要中展示。
二、股东信息
- 未披露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也未提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及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未披露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未在摘要中展示。
-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未在摘要中展示。
-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