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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对中国木业企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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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对中国木业企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对中国木业企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本报告与以下机构合作完成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 目录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是在全球享有盛誉的、最大的独立性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之一。WWF在全世界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公室,拥有6000多名全职员工,以及超过500万名志愿者。WWF的使命是遏止地球自然环境的恶化,通过保护世界生物多 样性、确保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降低污染和减少浪费性消费的行动,创造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未来。WWF致力于保护世界生物多样性及生物的生存环境,所有的努力都是在减少人类对这些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影响。作为第一个受中国中央政府邀请来华开展保护工作的国际非政府组织,WWF在中国的工作始于1980年的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40年间的保护项目已覆盖物种、淡水、海洋、森林、气候变化食物等九大领域。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林业科技信息技术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简称“林科院科信所”)成立于1964年3月,是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下属的副司局级单位。林科院科信所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林业战略与规划、林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林产品市场与贸易、森林资源与环境经济、森林可持续管理与经营、林业史与生态文化、国际森林问题与世界林业、林业科技信息与知识产权管理等。截至2023年,全所共发表论文(第一作者)900多篇,出版专著、译著90余部,完成国家标准2项,制定行业标准3项,参与制订国际标准1项,获授权专利5项,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9项。林科院科信所与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林业行业协会、林产品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致谢 特别鸣谢本研究过程中各企业的积极参与,以及报告成稿过程中的大力支持。 版权信息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 本报告知识产权归以上两方共有 免责条款 本报告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共同编制发布。报告中呈现的信息均来自企业提供的信息。报告内容力争客观、公正,但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信息共享、学术参考,任何内容均不作为研究、商业或法律等建议、对依据或使用本报告所含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本机构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 1.1 1.2 1.3 2 2.1 2.2 2.3 3 3.1 3.2 3.3 3.4 4 4.1 4.2 4.3 4.4 5 5.1 5.2 5.3 5.4 5.5 5.6 研究背景4 EUDR出台背景和目的6 EUDR出台后国际反响8 EUDR在中国企业中的反响10 中国与欧盟木质林产品贸易情况11 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概况12 中欧木质林产品贸易概况12 欧盟零毁林法案对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的可能影响16 EUDR对企业影响分析17 研究对象18 研究方法18 研究结果18 研究发现24 中国企业应对EUDR措施建议25 以尽责调查为切入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6 提高企业员工对法规的整体认识水平27 主动及时进行信息公开27 关注政策动态与市场变化27 政府机构、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相关建议28 加强与木材生产国、消费国合作30 推动木材合法性认定体系建设实施30 加强有关可持续供应链建设议题的对话与交流31 科研机构要加强政策研判、理论探讨和方案构建31 制定绿色大宗商品投融资活动禁入清单31 与其它大宗商品行业积极交流应对EUDR的实践和经验31 CopyrightCredit©ScotlandBigPicture.com/WWF-UK Coverphotography:©OlaJennersten/WWF-Sweden 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对中国木业企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研究背景 CopyrightCredit©camilodiazphotography/WWFColombia/WWF-UK CopyrightCredit©camilodiazphotography/WWFColombia/WWF-UK EUDR出台背景和目的 森林作为地球的重要生态系统,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减缓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全球森林面积正在不断减少,森林质量也在下降。从全球森林资源看,1990年至2020年间,因毁林而减少的面积达4.2亿公顷,世界净损失森林面积达1.78亿公顷1。 1.78亿 1992 2007 2009 2013 2015 2021 公顷 二十世纪末以来,科学家们一直警告,全球变暖可能将超过危险的临界点,世界各国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对减缓碳排放的要求和立法不断增加。 《联合国气候变化治理框架公约》的达成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气候治理机制被国际社会所接受,气候治理问题从此得到关注。 为加强国际合作执行气候变化适应行动,《巴厘路线图》将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和增加森林碳汇纳入发展目标。 为促进各国开展森林保护及固碳行动,经过激烈磋商,《哥本哈根协议》要求国际社会必须建立激励政策和机制,促进发展中国家尽快采取行动,减少毁林、森林退化以及相关的碳排放等。 为进一步细化并推动森林保护行动,华沙气候大会达成了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管理、增加森林面积而增加碳汇的行动(REDD+行动),明确为发展中国家实施减少毁林排放、减少森林退化排放、保护森林碳储量、森林可持续经营、提高森林碳储量等5项具体行动,并提供相应的激励机制。 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巴黎协定》单设森林相关条款,确定了2020年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框架性安排,特别是将从2018年开始,对各国提出的目标进展情况进行预评估。作为一份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条约,《巴黎协定》把各国的政治共识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和固定下来,成为后京都时代国际气候变化制度的法律基础。然而,随着极端天气频发,进一步加强行动以减少全球毁林、提高森林治理能力的呼声愈来愈高。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世界领导人峰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签署了《关于森林和土地利用的格拉斯哥领导人宣言》,承诺到2030年停止毁林并扭转土地退化趋势,以减缓全球因毁林造成的碳排放,并基于自然吸存的方式增强森林的碳储存能力。 然而,经过多年的环境治理,全球毁林情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报告》 (FRA2020)显示,虽然降速放缓,但2010年至2020年之间森林面积净损失量仍达470万公顷/每年。同时,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显示,虽然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法律不断增加,但已实施政策的预计排放量与国家自主贡献的预计排放量之间仍存在差距,资金流也未达到在所有部门和地区实现气候目标所需的水平2。因此,为确保本国人民的生计问题,牺牲环境以实现经济发展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仍然面临着是选择开展森林保护还是实现经济发展的两难局面。 2019年11月,来自全球约11000名科学家联合宣布:地球正面临气候紧急状态3。欧洲,作为绿色发展的积极倡导者,第一时间对此问题响应,正式宣布“进入气候紧急状态”,并在同年12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发布了《欧洲绿色新政》,提出欧盟将在2050年率先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欧盟推出《欧洲绿色新政》,旨在促使欧盟向可持续发展社会的转变,并努力使其经济增长与资源利用脱钩;一方面欧盟希望做全球气候议题的领导者,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另一方面,是为了促进区域绿色转型,提高国际竞争力4,使其成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地区。 为推动《欧洲绿色新政》的实施,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 策,2021年7月16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2030年欧盟新森林战略》。该战略以2030年欧盟生物多样性战略为基础,旨在贡献2030气候目标,并在2050年实现欧盟的“碳中和”。同年11月,欧盟委员会对现行的《欧盟木材法案》(EUTR)以及“森林执法、施政和贸易行动计划”(FLEGT)的实施效果进行了适用性评估。结果显示虽然这两项法案对全球森林治理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仅关注木材合法性无法达到阻止全球范围内的毁林和森林退化的实际效果。在此背景下,欧盟提出《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旨在促进“零毁林”产品的消费,减少欧盟对全球毁林和森林退化的影响,解决因农业扩张而导致的毁林问题。该法案已于2023年6月生效,除小微企业将享有更长的适应期外,运营商和贸易商的过渡期为18个月,即法案将于2024年12月30日生效。该法案的出台旨在对全球毁林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并通过绿色贸易壁垒抬高欧盟市场的准入门槛,同时促进欧盟境内的产业调整,尽快实现绿色转型,引领全球绿色发展。 1《2020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https://www.fao.org/forest-resources-assessment/2020/zh 2《气候变化2023》-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综合报告概览,https://finance.sina.com.cn/esg/2023-03-22/doc-imymscsn3103501.shtml 3Ripple,W.,WolfC.,NewsomeT.,BarnardP.,MoomawW.andMacéM.,“WorldScientists’WarningofaClimateEmergency”,BioScience,70(1):8-12,2019. 4庄贵阳,朱仙丽.《欧洲绿色协议》:内涵、影响与借鉴意义[J].国际经济评论,2021(01):116-133+7. EUDR出台后国际反响 EUDR出台后,由大宗商品贸易引发的“零毁林”供应链议题逐渐成为环保领域讨论的新热点,全球各国政府、私营部门、民间团体、以及国际组织均对EUDR的出台表示高度关注。英国、美国、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也陆续开展了禁止“毁林”产品的立法工作。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对该法案的出台表示了担忧,并指出该法案可能会损害小微企业及小农户的利益。 国际组织高度关注EUDR生效后的实施进程 毁林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组织高度关注的问题。国际热带木材组织(ITTO)早在2018年就多次召开了与扭转毁林及土地退化相关议题的对话及研讨会;查塔姆研究所(ChathamHouse)也发表了多个关于毁林与气候变化之间关系的报告,表示全球约80%的毁林行动是由农业驱动的,发达国家造成毁林主要是由棕榈油和可可需求导致。EUDR生效后,国际社会也对该法案的规定及如何实施表示高度关注。FSC和PEFC在EUDR制定期间就参与到其各利益相关方的对话中,以保障其满足EUDR的有关要求。与此同时,部分国际组织也对EUDR的实施表示了担忧。国际木材产品协会(IWPA)表示,EUDR虽然设置了18个月的企业适应时间,但在具体操作上缺乏相应的指导;没有明确如何确保、收集并核验每批货物的地理位置信息。此外,该法案也与部分贸易伙伴的森林法律法规冲突,且对社区及小农户生计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 发达国家加快“毁林”立法进程 为实现《巴黎协定》1.5摄氏度的目标,全球对于“毁林”问题的关注逐渐升温,发达国家率先出台防止“毁林”的相关法案,并要求企业针对其供应链开展尽职调查。 英国美国新西兰 发展中国家对相关贸易表示担忧 从全球整体角度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发展水平、经济实力、产业结构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到经济条件和发展水平的限制,如果要求其与发达国家一同承受较高的环境保护责任,则会对其人民的生存与国家的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 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认为,EUDR将给他们与欧盟的贸易带来更多挑战。一位印度政府高级官员表示,EUDR的实施将对印度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造成较大影响。据悉,欧盟占印度咖啡出口总额的近57%,皮革、棕榈油和木制家具出口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