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
本指南适用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铝电解工序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并对核查原则、依据、内容和要点进行了规定。对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铝电解工序排放报告的核查,以及基于科研等其他目的的核查,可参考本指南执行。
核查原则和依据:核查工作应符合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相关规定,内容和要点应依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核算指南),并按本指南实施。主要参考文件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
核查内容和要点:
- 核查原则:确保核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核查组应现场查阅证据原件,审核信息及逻辑关系,对不符合核算指南或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情形开具不符合项。
- 核查内容:
- 3.1 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核查:确认排放报告中重点排放单位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与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符合性。
- 3.2 核算边界核查:确认铝电解工序生产设施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核实其与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和现场确认信息的一致性,确认设施变更情况。
- 3.3 核算方法核查:确认核算方法是否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对偏离核算指南的方法判断其合理性,并在核查报告中说明。
- 3.4 核算数据核查:
- 3.4.1 一般要求:对活动数据、排放因子、排放量、生产数据进行核查,包括数值、单位、数据获取方式、来源、计量器具维护信息等。对活动数据因设备校准延迟导致的误差进行处理,并与其他数据来源交叉核对。
- 3.4.2 重点参数核查:
-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排放数据:核查阳极消耗量,其他参数采用缺省值。
- 阳极效应排放数据:核查铝液产量,其他参数采用缺省值。
- 铝电解工序生产数据:核查铝液产量。
- 3.5 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执行核查:核查计量器具的维护和检定/校准、监测结果记录、数据缺失处理方式、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程序等。检查内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内部审核制度、数据内部台账管理制度等。
- 3.6 其他内容:重点关注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事项、日常监管发现问题、错误风险数据、风险控制措施、以往年份不符合项补正情况等。对关键参数取值范围的合理性作出技术判断,对偏离理论极值及明显异常的数据开具不符合项。
核查报告模板:包括报告编号、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名称、核查报告签发日期、核查结论等。核查结论包括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及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的符合性、排放量确认、与上年度相比排放量波动情况说明、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描述。
附件:支持性文件清单,包括重点排放单位基本信息、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核算数据、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制定及执行、现场核查发现的其他问题、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