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铝冶炼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包括铝电解工序和企业层级的核算要求。对于存在发电设施或其他非铝冶炼产品生产设施的铝冶炼企业,其温室气体排放应按照适用行业的核算与报告指南进行核算与报告。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天然气发热量计算方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
术语和定义
本指南定义了温室气体、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铝冶炼企业、铝电解工序、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过程排放、活动数据、排放因子、低位发热量、碳氧化率、全球变暖潜势和二氧化碳当量等术语。
工作程序和内容
铝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包括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编制与实施、铝电解工序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企业层级排放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生产数据信息获取、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
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
铝电解工序层级核算边界包括电解槽和整流器的集合。企业层级核算边界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铝电解工序排放源包括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和阳极效应排放。企业层级排放源包括铝冶炼设施、发电设施和其他非铝冶炼产品生产设施产生的排放。
铝电解工序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采用公式(1)计算,阳极效应排放量采用公式(3)计算。铝电解工序排放量等于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与阳极效应排放量之和。
企业层级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采用公式(5)计算,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核算同铝电解工序。阳极效应排放核算同铝电解工序。碳酸盐分解排放量采用公式(8)计算。铝冶炼设施温室气体排放量等于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阳极效应排放量、碳酸盐分解排放量之和。企业层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铝冶炼设施排放量、发电设施排放量和按照适用行业的核算与报告指南进行核算与报告的其他非铝冶炼产品生产设施排放量。
生产数据核算要求
铝电解工序生产数据包括铝液产量。企业层级生产数据包括产品产量。
数据质量控制方案要求
企业应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并按照附录B的格式要求进行填报。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应包括企业情况、核算边界和主要排放设施情况、数据的确定方式、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规定等内容。企业应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原始凭证和台账记录管理制度等。
定期报告要求
排放报告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表、铝电解工序生产设施信息表、铝电解工序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表、铝电解工序阳极效应排放表、铝电解工序生产数据及排放量汇总表、企业层级生产设施信息表、企业层级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表、企业层级碳酸盐分解排放表、铝冶炼设施排放量汇总表、企业层级排放量汇总表、辅助参数报告项1:铝电解工序交流电耗、辅助参数报告项2:企业层级净购入使用电量、辅助参数报告项3:企业层级净购入使用热量、其他信息等内容。铝电解工序关键参数和企业层级辅助参数报告项应按照要求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
信息公开格式要求
企业信息公开包括基本信息、铝电解工序生产信息、铝电解工序温室气体排放量信息、生产经营变化情况、企业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