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ENTURYPLAZAHOTELGROUP (FORMERLYKNOWNASGREATWALLEINC.) 新都酒店集团 (原名为长城汇理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15) 内幕消息 (1)进一步延迟刊发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 (2)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报;及 (3)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布乃由新都酒店集团(“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 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度业绩及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GEM暂停买卖。除本公布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度业绩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并宣布进一步延迟发布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度业绩。 诚如该公布所披露,本公司初步预计经审核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度业绩可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前刊发。然而,基于与核数师的讨论,预计需要额外的时间完成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i)接获并审阅用于计量本集团若干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值报告;及(ii)接获一间香港附属公司的银行及结余确认书;及(iii)获得来自一间香港附属公司的其他支持文件。 延迟寄发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报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本公司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其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报”)。由于延迟刊发二零 二三年╱二四年年度业绩,预计寄发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报将会延迟。 预计刊发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报将推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的日期。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布,以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三年╱二四年年报的任何重大进展。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GEM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新都酒店集团主席兼执行董事 宋晓明 香港,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宋晓明先生(主席)、宋诗情女士及苏从跃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林永耀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赵劲松先生、李仲飞先生及刘承韪先生。 本公布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布的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布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自刊发日期起至少七日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网页。本公布亦会于本公司网站www.greatwalle.cn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