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ATAHealth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TATA健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55) (1)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与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2)推迟董事会会议;及 (3)继续暂停买卖 兹提述TATA健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其中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13.46(2)及13.49(1)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作出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与寄发截 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将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原因为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寻求额外营运资金以维持本集团日常营运及现金流量,且本公司仍在按照审计师的要求从其附属公司收集和整理必要资料及文件以完成审核程序,故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另诚如本公司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最新消息公告所示,接管人仍正在识别潜在买方,且尚未达致销售,亦未就任何可能出售抵押股份订立任何确实交易文件。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本公司须不迟于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即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3.49(1)条。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如本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则必须公布根据与核数师达成一致的财务业绩编制的业绩(只要有此类信息)。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认为,本公司现阶段不宜刊发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因为该等账目未必能准确反映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或状况,而刊发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可能会造成混淆,并可能误导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条,本公司须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由于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可能延迟公布,预计二零二三年年报可能延迟寄发。 基于目前进展,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日期的预期寄发日期将自二零二四年七月底推 迟至二零二四年九月底。 推迟董事会会议 鉴于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批准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亦将进一步推迟。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发布二零二三年年度业绩公告。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让公众知悉最新发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审慎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TATA健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非执行董事:林哲明先生、朱俊豪先生及江菊琪女 士;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俭先生、陶志强先生及蔡梓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