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inopharmTechHoldingsLimited 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56) 内幕消息 (1)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 及 (2)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涉及(其 中包括)(i)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及(ii)暂停买卖。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 由于本公司的核数师永拓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完成其审核程序,故刊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有关审阅及批准(其中包括)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之董事 会会议预计将进一步延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48A及18.03条所规定刊发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亦将推迟。本公司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完成审计程序,力求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刊发及寄发二零二四年年报。 于本公告日期,进一步延迟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之理由,为完成审核程序而尚未完成的主要审核文件包括三个方面,即(i)审阅本集团应收款项信贷减值评估的估值结果;(ii)审阅本集团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估值结果;及(iii)对已审核工作的最终内部审阅。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及二零二四年年报的任何重大进展。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以待刊发二零二四年年度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SinopharmTechHoldingsLimited 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何锦坚 香港,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何锦坚先生及郭淑仪女士,非执行董事程彦杰博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斐先生、许东安先生及向碧伦先生组成。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愿就本公告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之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发日期起计至少七天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页内及于本公司之网站http://www.sinopharmtech.com.hk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