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复牌进度季度更新消息; (2)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 中期业绩及寄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 及 (3)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由银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暂停买卖;(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辞任本公司核数师;(i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的复牌指引;及(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年报以及复牌进度季度更新消息(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复牌进度季度更新消息 根据复牌指引及上市规则第13.24A条,本公司于下文载列其自二零二四年五月三 十一日发布季度更新公告以来的业务营运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最新消息。 (A)本集团业务营运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发展、酒店营运、物业投 资及展览营运。 于本公告日期,尽管本公司股份暂停买卖,但本集团业务营运在所有重大方 面均如常继续进行。 (B)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及二零二三年全年业绩以及寄发二零二三年中 期报告及二零二三年年报 诚如该等公告所载,延迟刊发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乃由于(其中包括)以下未决问题:(i)本集团未能与若干供应商就该等供应商完成的相关物业项目的建筑工程进度达成共识;(ii)本集团未能与其联属公司就本集团及其联属公司的相关项目公司管理账目中若干会计项目的金额达成共识;及(iii)本集团的若干供应商及联属公司未能向本集团提供未提供文件。 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继续积极与其余相关供应商及联属公司就如何解决分 歧及提供未提供文件进行磋商。 鉴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解决与其余相关供应商及联属公司的分歧,以及收集所有其余相关供应商及联属公司的未提供文件,本公司现时无法确定刊发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的预计日期。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股东(i)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的预期刊发日期;及(ii)二零二三年中期报告的预期寄发日期。 除未决问题外,本集团仍在物色新核数师,以填补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后的临时空缺。因此,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尚未开始。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股东(i)二零二三年全年业绩的预期刊 发日期;及(ii)二零二三年年报的预期寄发日期。 (C)复牌计划及进展 本公司目前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解决导致其股份暂停买卖的问题,以及遵守 上市规则以使联交所信纳,并将寻求于可行情况下尽快恢复其股份买卖。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就其业务营运及复牌情况另行刊发公 告。 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及寄发截至二零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8(1)及13.49(6)条,本公司须(i)于不迟于该财政期间结束后两个月(即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刊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初步业绩(“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ii)于不迟于该财政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向股东寄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 由于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及二零二三年全年业绩的刊发已延迟,而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将载有来自二零二三年中期业绩及二零二三年全年业绩的若干财务资料,本公司预计将无法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时限内刊发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及寄发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通知股东(i)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的预期刊发日 期;及(ii)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的预期派发日期。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 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银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黄清平 香港,⼆零⼆四年八月二十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马保华先生、王政先生及邵磊女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黄清平先生、谢晨光先生及朱力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世敏博士、陈炳钧先生及严康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