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UNITEDVENTUREINVESTMENT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于百慕大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59) (1)复牌进展之季度更新; (2)延迟刊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之更新;及(3)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由新华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26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GEM上市规则)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九月四日及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五个月的经审核全年业绩(“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及延迟寄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本公司股份暂停于联交所GEM买卖及联交所就恢复本公司股份买卖而施加的本公司复牌指引。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季度更新 (A)本集团之业务营运 本集团主要从事电子产品业务及建筑设计业务。在电子产品业务方面,本集团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主要用于电脑、电脑周边产品、手机周边产品、多媒体电子消费品、通讯产品、汽车电子组件、线束及医疗器材之接驳产品之业务 (“电子产品业务”)。在建筑设计业务方面,本集团专注于总体规划工作、设 计总包工作及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建筑设计业务”)。本集团自二零二三年 第三季度开始加速计算业务。本集团试图提供全面的加速计算服务,包括各种高性能的加速计算产品及加速计算产品租赁服务,以满足不同行业及业务需求的高强度计算需求,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加速计算业务”)。 于本公告日期,尽管本公司股份暂停买卖,但本集团业务营运在所有重大方面仍在继续。 本公司亦于二零二二年试图进军金融服务行业。然而,由于负责该业务分部的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成员出现变动,该业务分部的发展已意外地停止。本集团于二零二三年第四季度完成出售其当时从事金融服务的附属公司(“出售业务”),即新华国投资本有限公司、新华国科资本有限公司及瑞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称“已出售附属公司”)予独立第三方。 (B)经审核全年业绩及财务报表之最新情况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49条及第19.48A条,本公司须于本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不迟于3个月,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当日或之前,刊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并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寄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本公司无法根据GEM上市规则于规定时间内刊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 本公司当前预计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将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中至十二月底刊发及寄发。 本公司将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告知股东(i)审议及批准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的董事会会议日期;(ii)发布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的日期;及(iii)任何重大发展。 (C)股东周年大会延期 鉴于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规定发行人的年报须于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期至少21天前送交其股东,且由于延迟刊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本公司将延迟召开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仅可在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及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可供查阅后召开。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股东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的日期。 (D)复牌计划及╱或进度 本公司正尽一切努力达成复牌指引所述之条件,包括(其中包括)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五个月的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及年度之刊发及寄发,并正与内部及╱或外部各方紧密合作,推动复牌建议的实行,从而达成联交所施加的复牌条件。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正与核数师紧密合作,以就加速计算业务确定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并获取解决所发现的与出售业务有关的问题所需的文件及资料。本公司正尽最大努力向核数师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及文件,务求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审核程序。 本公司将适时进一步刊发公告,以知会其股东及公众有关(其中包括)其复牌计划进度的最新情况。 继续暂停买卖 股份已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达成复牌指引所述的所有条件,包括刊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年年报。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新华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王漓峰 香港,二零二四年十月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范小令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王漓峰先生(主席);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甄嘉胜医生(首席独立董事)、张德安先生、卢彩霞女士及杨琛女士。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令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发日期起最少一连七天于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栏及于本公司网站www.glorymark.com.tw/hk/investor.htm内刊载。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本公告之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