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30 有色产业服务中心 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对氧化铝、铝和工业硅的影响 核心观点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本次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多是对既有政策的汇总和延续,此外部分目标正式写入文件。影响较大的提法主要是:“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和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 对氧化铝而言,一方面氧化铝产能足够,目前缺的是矿石不是产能,另一方面,氧化铝产能由内地向沿海地区转移,以后都是沿海的用进口矿的厂,能耗天然就低,因此影响很小。整体偏中性。 对电解铝而言,供应端,目前建成产能基本达到行业产能天花板,行业内主要是产能的转移、减产铝厂的复产(新建项目仅内蒙古华云三期,正在投产),供应受影响很小;需求端,消纳红线有所放开、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的要求有助于推动企业自建新能源发电及储能设施,对铝构成一定利好。整体偏多。 对工业硅而言,一方面,严格多晶硅新增产能准入及合理布局硅行业新增产能,对工业硅和多晶硅新增产能均有限制,利空利好均存,影响偏中性。此外,消纳红线有所放开、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的要求有助于推动企业自建新能源发电及储能设施,对工业硅构成一定利好。整体偏多。 总的来看,行动方案一方面推动节能,一方面推动新能源发电和消费,旗帜鲜明,对铝、硅等新能源金属整体构成利好。 公司资质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咨询业务资格:鄂证监期货字 [2014]1号 研究员 李旎 咨询电话:027-65777105 从业证号:F3085657 投资咨询编号:Z0017083 联系人 汪国栋 咨询电话:027-65777106 从业证号:F03101701 目录 一、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对铝、硅的影响分析3 (一)总体要求部分3 (二)重点任务部分——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4 (三)重点任务部分——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5 (四)支撑保障部分6 二、结论6 风险提示7 免责声明7 一、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对铝、硅的影响分析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指出,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为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制定该方案。 本文从事件分析的角度,对比现行政策及要求,对行动方案中涉及氧化铝、铝和工业硅的内容进行初步分析。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管理机制和支撑保障四个部分,本文按此顺序展开。 (一)总体要求部分 图1:总体要求部分的分析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原文 观点 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2024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左右。2024年4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其中指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下降3.9%左右。行动方案与此前要求一致。2、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2023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分别为16.6%、17.5%、17.7%。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按此进度,2025年能够正常完成20%的目标。3、新提法: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数据来源:国务院、国家能源局、长江期货有色产业服务中心 (二)重点任务部分——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 图2: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的分析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原文 观点 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1、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国家统计局数据口径非全口径统计,我们采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2020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583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9%,占总发电量比重33.9%。2021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为2896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2.1%,占总发电量比重34.49%,2022年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3144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6%,占总发电量比重36.2%。与此一致,电力规划设计总院31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23》显示,2022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达到36.2%。按此进度每年提高1.5%,2025年能够正常完成目标。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2、储能建设: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三五”翻一番,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本次目标与其一致,按近年进度,2025年能够正常完成目标。2021年7月15日,《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要求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本次目标提升1000万千瓦,但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2024年即能够提前完成目标。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3、消纳红线: 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2018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该文件首次提出把弃电率限制在5%以内的要求。即使该文件已经过期,95%仍是当前新能源利用率考核的隐形标准线。本次消纳红线有所放开,因此对风电和光伏行业需求有一定利好,同时需考虑到目前部分光伏装机尚未备案或并网将削弱利好程度。4、“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 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 首次提出,有助于推动企业自建新能源发电及储 能设施,对碳酸锂、铜、铝、工业硅等构成利好。 数据来源:国务院、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长江期货有色产业服务中心 (三)重点任务部分——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 图3: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部分的分析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原文 观点 1.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2.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氧化铝项目能效须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新建多晶硅、锂电池正负极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3.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高效稳定铝电解、铜锍连续吹炼、竖式还原炼镁、大型矿热炉制硅等先进技术,加快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5%以上;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有色金属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2024-2025年,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00万吨。 1、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2022年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要求到2025年,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24%以上。行动方案与此前要求一致。2、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和严格新增有色金属项目准入:首次提出,对氧化铝而言,一方面氧化铝产能足够,目前缺的是矿石不是产能,另一方面,氧化铝产能由内地向沿海地区转移,以后都是沿海的用进口矿的厂,能耗天然就低,因此影响很小。对铝厂而言,目前建成产能基本达到行业产能天花板,行业内主要是产能的转移、减产铝厂的复产(新建项目仅内蒙古华云三期,正在投产),供应受影响很小。对工业硅而言,严格多晶硅新增产能准入及合理布局硅行业新增产能,对工业硅和多晶硅新增产能均有限制,利空利好均存,影响偏中性。3、推进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改造:2022年2月3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指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铜、铝、铅、锌等重点产品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电解铝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50%。2022年11月10日,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力争2025年、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行动方案与此前要求一致。 数据来源:国务院、工信部、长江期货有色产业服务中心 (四)支撑保障部分 图4: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动部分的分析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原文 观点 完善价格政策。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有序推行两部制热价。 清理取消高耗能行业优惠电价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长期以来,国家层面持续出台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惠电价政策。2021年9月,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行动方案与此前要求一致。 数据来源:国务院、长江期货有色产业服务中心 二、结论 本次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多是对既有政策的汇总和延续,此外部分目标正式写入文件。影响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