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证券简称:北京文化公告编号:2023-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45,631.74 -58.10% 138,122,858.26 60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2,504,295.18 -705.77% -134,892,610.20 -24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1,396,599.23 -53.22% -45,224,264.16 -14.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0,287,254.99 -744.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72 -706.15% -0.1884 -245.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72 -706.15% -0.1884 -245.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2% -6.83% -9.19% -6.7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211,573,646.32 3,446,294,938.18 -6.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400,802,606.28 1,535,695,216.48 -8.7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835.15 -3,835.15 固定资产处置亏损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4,418.00 生育津贴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71,336.25 211,682.58 资金占用费 债务重组损益 1,396,859.22 债务重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768,994.60 -94,012,049.86 因原子公司世纪伙伴与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判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计提诉讼连带赔偿损失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593,797.55 2,624,579.17 增值税加计抵减及个税手续费返还 合计 -91,107,695.95 -89,668,346.0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增值税加计抵减2,593,797.55元及个税手续费返还30,781.62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38,122,858.26 19,483,007.42 608.94% 本报告期电影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 124,694,627.81 314,874.23 39,501.41% 本报告期电影营业成本增加。 管理费用 60,903,281.75 60,118,070.33 1.31% 财务费用 7,505,447.68 15,704,151.96 -52.21% 本报告期计息债务偿还使利息费用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287,254.99 -15,424,231.01 -744.69% 本报告期支付的结算款及项目投资制片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277,326.93 918,279.10 7,988.75% 本报告期收到金融资产转让意向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56,376.01 -8,098,787.38 358.76% 本报告期取得银行贷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692,032.81 -22,604,739.29 204.81% 上述现金流量各项影响结果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433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60% 111,649,909.00 0 青岛海发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88% 49,254,419.00 0 #李国平 境内自然人 4.95% 35,456,812.00 0 骆震 境外自然人 4.92% 35,225,240.00 0 林云芳 境内自然人 4.92% 35,201,833.00 0 台州铭泰矿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2% 35,200,011.00 0 #代东云 境内自然人 1.16% 8,321,200.00 0 #杨三彩 境内自然人 1.06% 7,589,100.00 0 王晨波 境内自然人 0.60% 4,319,300.00 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法人 0.48% 3,456,877.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11,649,9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649,909.00 青岛海发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49,254,419.00 人民币普通股 49,254,419.00 #李国平 35,456,812.00 人民币普通股 35,456,812.00 骆震 35,225,2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225,240.00 林云芳 35,201,833.00 人民币普通股 35,201,833.00 台州铭泰矿业有限公司 35,200,011.00 人民币普通股 35,200,011.00 #代东云 8,32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321,200.00 #杨三彩 7,589,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89,100.00 王晨波 4,319,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19,300.0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3,456,877.00 人民币普通股 3,456,87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公司股东李国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731,000股,通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2,725,812股,合计持有35,456,812股;2、公司股东代东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47,800股,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773,400股,合计持有8,321,200股;3、公司股东杨三彩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414,800股,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74,300股,合计持有7,589,1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进展的情况 《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于2023年7月20日全国上映,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票房26.32亿元,总观影人次6,063.3万人,荣获2023年动作片内地票房冠军,登顶IMAX暑期档影片历史票房冠军,荣获第十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金丝路奖”组委会特别奖,第18届长春电影节最佳剪辑奖以及5项提名,第36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故事片等 9项提名。影片已在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上映,同时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等国家和中国港澳地区上映,参加多个国际电影节及市场展映,收获众多海内外观众好评支持。同时,人民日报、CCTV4、CCTV6、学习强国、新华网、中新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文联、中国新闻网、中国文艺网、人民文娱等众多知名媒体对《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进行了宣传报道,并高度赞扬其是中国文化与中国制造的双向奔赴,是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展现中国人文化自信的新标杆。影片展现的中国故事和传统文化元素带动了观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继承与发扬的热情,同时随着影片在海外各地陆续上映将进一步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截至目前,该影片仍在上映中,票房收入预计在第四季度结算确认. (二)关于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1、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公司收到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原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因合同纠纷,起诉世纪伙伴、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文化、娄晓曦,请求判令世纪伙伴支付投资款及收益87,010,000元,资金占用费90,252.56元;请求判令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文化、娄晓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提出,其与世纪伙伴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通过双方参股、合(投)资或联合出品等方式进行影视项目合作,合作期限为2018 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了电视剧和电影项目的合作协议,其后还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世纪伙伴及其关联方公司对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合作期的投资本金及资金占用费承担保底和差额补足责任。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提出,世纪伙伴公司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保底承诺和差额补足义务;世纪伙伴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原股东北京文化和现股东福义兴达公司应当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6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世纪伙伴支 付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投资款及收益共计87,010,000元,并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文化、娄晓曦对世纪伙伴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诉讼进展情况已于2022年7月7日在《关于公司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0)和2022年8月27日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中披露。 世纪伙伴系公司在2016年对外收购而来,收购后仍由世纪伙伴原管理团队负责,北京文化作为股东不参与世纪伙伴的具体业务经营,公司与世纪伙伴的财产相互独立。世纪伙伴提出其并未指定子丑寅卯公司与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也没有收到过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或子丑寅卯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上述诉讼涉及的相关投资协议由公司原子公司世纪伙伴与浙江大灰兔影业有限公司签订,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公司已于2020年4月转让世纪伙伴全部 股权。公司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初2048号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8 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